记者从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该局探索“承诺+执法”新模式,在定安县辖区范围内开展首违不罚、签署承诺书整改行动,即相关初次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采取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引导和教育企业或当事人进行自我整改,以建设良好的营商环境。
据了解,该行动自去年12月起启动,具体实施部门为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下属大队。行动列出“承诺+执法”事项清单,涉及土地、规划、旅文、农业、水务等多领域的182项内容。
依据清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法人员在日常执法检查工作中遇到情节轻微、通过立即整改可以消除影响的情况,可以采取运用“承诺+执法”的管理方式引导当事人限期整改,同时引导当事人及时自我纠错、消除影响或者减轻对社会危害后果,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签署承诺书进行整改。
签订承诺书后,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进整改情况,加强事后监管,督促当事人履行承诺当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如发现经营主体或当事人不遵守信用承诺未整改到位,可从重处罚。
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推行“承诺+执法”新模式,给予经营主体一定的容错纠错空间,减轻企业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的同时,也能够增强法律意识。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在各领域探索运用“承诺+执法”模式,指导经营主体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深化包容审慎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截至目前,该局已按“承诺+执法”模式督促整改8起轻微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