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网及相关部门门户网站上均无信用联合惩戒或行政处罚记录的投标人,可使用信用承诺函代替实质性交纳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中心将依托交易平台系统和贵州省信用联合惩戒平台互联互通优势,在确认投标、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对使用信用承诺函的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自动甄别。
优化监管同时,该中心重塑“信用承诺”流程模式,提升服务效能,在交易平台系统中对企业信用承诺函进行模板固化,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制作电子招标文件时,可根据需要勾选信用承诺函应用节点,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可在线编辑信用承诺函并完成电子签章,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电子件并归集至电子投标文件,待项目开标解密后方予以公布相关信息,切实保障了交易主体权益,促进交易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