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全国试点机遇 打造承诺闭环模式
实现市场监管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
案例特色亮点:
近年来,濮阳市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开展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三个试点市之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创优,锚定以全链条全生命周期信用承诺闭环监管形式,促进信用监管机制全面优化,在创新监管机制,赋能基层善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科学谋划,重点突破,探索出了行业领域信用承诺闭环监管濮阳模式,取得了积极进展。被河南省市场监管局选树为创新信用监管长效机制的先进典型,获得濮阳市优化营商环境优秀案例。
一、改革背景
2019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对推行信用承诺,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作出明确部署。2021年9月,濮阳市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试点市,围绕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守信核查、事后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闭环监管体系,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信用承诺实践,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二、创新举措
濮阳市围绕构建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闭环监管体系,通过创新机制、清单管理、数据共享、随机抽查、重塑信用等举措,建立“承诺+监管”的闭环监管模式,有效提升信用监管能力和水平。
(一)创新机制“构框架”。制定《濮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实施方案》,明确推行信用承诺范围、信用承诺类型、实施程序和工作步骤、信用承诺结果运用和监管措施,系统构建推行信用承诺的制度框架。印发《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监管的指导意见》,确定承诺后续监管流程规则,建立起从事前信用承诺、事中践诺核查、事后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修复的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闭环监管体系。
(二)清单管理“明路径”。《关于加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监管的指导意见》强调对信用承诺监管采取清单管理方式,对后续监管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监管路径和方式。共制定5大类32项、涵盖22个业务领域的信用承诺监管事项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细化监管流程,应用在线核验、现场核查、第三方评审、双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六种检查方式,规范监管行为。
(三)数据共享“作支撑”。按照“谁职责、谁录入、谁认定、谁处理、谁公示、谁修复”的原则,打通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濮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承诺监管系统共享交换路径,将市场主体容缺受理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等六类承诺信息、违诺信息记录市场主体名下公示共享,形成市场主体承诺信息“全息画像”,为精准监管提供数据支撑。
(四)随机抽查“强监管”。濮阳市采取“双随机、一公开”风险分类抽查、在线核验、现场核查、第三方评审、专项检查等六种检查方式,明确“监管谁、怎么管”,规范监管行为。2022年各业务领域开展信用承诺事项双随机定向抽查,抽查事项涉及4大类18项,共抽查709户,能够持续履行承诺事项,践行承诺情况较好的企业702户,占比99.1%,践行承诺事项不到位的企业仅有7户。
(五)重塑信用“重修复”。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建立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拓宽修复渠道,推进信用修复便利化,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信用中国(河南濮阳)”开展网上申请办理修复,方便企业重塑信用。2022年,对全市移出异常名录的1225户企业、修复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227户企业,逐一走访指导,帮助建立信用合规内控机制,避免产生失信行为。
三、工作成效
(一)扩大信用承诺应用领域。根据市场监管系统先行试点经验,濮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濮阳市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合印发《濮阳市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实施方案》,在烟草销售、纳税服务等50个领域推行信用承诺统筹签订、管理和应用,全面推广“承诺+监管”闭环管理模式。
(二)促进领域监管协同融合。在各领域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综合运用分类管理、双随机监管、信用激励惩戒等手段,监管践诺情况,在31个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抽查信用承诺事项达到29项,抽取了1965个企业,全部共享抽查结果。强化了多部门配合联动、协同监管,形成了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综合监管机制,切实发挥了信用赋能领域监管,护航经济发展的作用,在全市形成了“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三)提升企业群众便利程度。通过市场主体作承诺守承诺,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事时间,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幅提升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程度,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同时,运用“双随机、一公开”风险分类抽查总体占比不超过3%,对33.68万户市场主体做到无事不扰、无处不在,提升了监管效能,极大促进了以信用为导向的营商环境建设。
(四)增强市场主体践诺意识。引导市场主体增强“勇于承诺、执于践诺、羞于违诺”的守约意识。全市已有33.68万户市场主体积极作出承诺,能够持续履行承诺事项,践行承诺情况较好企业占比92.5%,不存在违背承诺、承诺内容虚假等不实承诺的企业,促进了市场主体“知信、守信、用信、增信”,营造了诚实守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