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民政部等8部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重点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工作的部署以及国务院对社会信用体系与信用修复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指导要求,中国氮肥工业协会于2021年3月组织开展了氮肥、甲醇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第三批),由第三方机构对申报企业信用情况进行了测评。现将初评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参评企业的企业信用等级评级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中国氮肥工业协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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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