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在广州举行。省人大财经委透露,广东省计划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市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据介绍,信用广东平台自2015年3月上线运行,同年实现与信用中国平台的对接联通。2016年底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全部搭建了市级公共信用平台,并与信用广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覆盖全省的省、市两级联通的公共信用平台体系。截至2021年3月底,信用广东平台累计归集入库各类信用数据85.97亿条,数据量跃居全国首位;信用广东网站访问量达14.45亿人次,向社会提供信用查询服务9.3亿次。
为开展信用建设地方特色探索,省人大财经委透露广东省计划推进惠州市、广州高新区(黄埔区)、广州市越秀区、深圳前海自贸区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打造全国一流的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新高地;并支持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东莞市创建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