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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面临“大考”
2021-04-22 09:34: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从近日召开的全市创建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动员会上获悉,我市纳入全国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参评范围,标志着我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真正进入到了“临战应考”的关键时期。

近年来,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为引领,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扎实推动“信用丽水”建设。尤其是去年以来,我市在全国开创性建立“1+3”生态信用体系(“1”即丽水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3”即“绿谷分”个人信用积分、生态信用企业、生态信用村评价3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快生态信用领跑者城市建设。2020年12月,我市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综合信用指数88.23,在全国261个地级市中位列第13名。排名较2018年初提升165位,较2019年初提升46位,目前我市已连续20个月稳定在全国“前30强”。

截至目前,国家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已开展了两批,第一批2018年公布,43个城市申报, 12个城市创建成功。第二批2019年公布,31个城市申报,16个城市创建成功。第三批包括丽水在内有85个城市申报。与前两批相比,第三批创建时间由原来的两年骤减至3个月左右,参评城市数量多于前两批次参评城市的总和,竞争非常激烈。从前两批城市创建情况来看,第一批43个城市申报,12个城市创建成功,创建通过率仅27.9%;第二批31个城市申报,16个城市创建成功,创建通过率仅51.6%。

“我市要和全国85个城市同台竞技,要拼尽全力,才有可能创成,进入最终的示范区创成名单绝非易事。”据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示范区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科学、有序、高效推动此项工作,实施步骤分为集中攻坚、聚力提升、巩固完善等阶段。在6月30日前,完成创建工作各项指标全部达标,并按国家要求形成总结材料和台账资料;7月15日前,做好修改完善工作,汇总所有台账资料向国家上报,高水平实现基础指标和评审指标“双达标”,确保全面、精准反映我市高质量打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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