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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实现信用信息全部自动化推送
2021-03-22 13:42:06 来源:新华信用

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以下简称《目录》)。根据要求,河南省将实现信用信息全部自动化推送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覆盖全部《目录》。

2020年4月,河南省发展改革委依据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编制。为高质量完成目录编制,省发展改革委组建工作专班,对各地各部门进行“一对一”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经反复沟通完善,最终形成了《目录》。

据介绍,《目录》编制过程中,注重国家标准与地方实际相结合,增强实施可操作性,破解信息归集瓶颈。现在《目录》覆盖42个部门和行业领域,以及水、电、气、暖等6个公用事业领域,7300个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基本信息、业务信息、司法信息、行政执法信息等7大类,登记信息、户籍信息、教育信息、资质资格信息、社会保障信息、司法判决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等40多个子类,基本实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目录》明确规定了信用信息的提供方、共享方式、共享属性、信息分类、覆盖范围、更新周期、主体类型、信息性质、信息项内容等,增强了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根据要求,河南各地各部门即日起要按照《目录》规定的信用信息覆盖范围、更新周期、信息项等,梳理信用信息清单,全面加强信用信息记录采集工作,确保数据质量,解决信用信息覆盖不全、记录内容不准确、关键信息项缺失、数据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如行政许可信息,需按要求记录行政相对人名称、代码、决定文书名称、决定文书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等内容。

各地信用平台、各部门业务系统要加快与省信用信息平台对接,实现互联互通,按照《目录》规定的共享方式和更新周期,及时、全量、完整、准确地将本地、本部门产生的信用信息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以实现全部自动化推送信用信息和信用信息归集共享覆盖全部《目录》。

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河南省要求提供信用信息的单位和部门制定完善信用信息审核校验制度,建立数据记录、汇集、处理、共享、应用等全链条管理机制。建立数据质量反馈和响应机制,对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的数据问题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问题处理反馈,实现问题“发现-反馈-响应”管理闭环。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将重点围绕信用信息覆盖范围、更新周期、数据质量、审核校验等方面,实时跟踪监测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报送情况,适时对工作落后的单位发函督促,增加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工作在依法行政考核、营商环境评价、政务诚信监测等考核评价工作中的指标权重,并提请省人大将其纳入《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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