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信用知识 > 正文
    
朱奕龙: 让金融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共享共用
2021-03-10 13:40:59 来源:中国信用

“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求,信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朱奕龙呼吁,推动金融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共用,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迈出更大的步子。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主要征集信贷信息以及与信贷相关的金融信息,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来源于政府部门在履行职权过程中采集的与企业或个人相关的信息。”朱奕龙认为,两个数据库在数据覆盖面上较为全面,信用数据具有很强的互补性,但是两个数据库间缺乏互通机制,信用信息未实现共享、共用,影响市场主体充分掌握交易方综合信用状况,尚未充分发挥信用数据的最大效益。

谈到具体做法,朱奕龙建议,首先是国家从顶层设计入手,修订相关法规制度,消除数据共享制度障碍。其次是推动出台信用信息共享标准,加快推进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数据共享共用,充分发挥信用价值。最后要建立统一、高效、便捷、公开的信用数据使用标准和查询手段,便于信用信息使用主体查询使用,从而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