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十四五”,迈向新征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分别于3月5日和3月4日在北京召开。多位代表、委员聚焦社会诚信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其中包括信用体系建设、信用立法、信用监管、信用评价、征信等内容。
源点信用整理了近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中与信用相关的内容。
各代表、委员提出的信用相关建议合集:
张天任代表:以法治信,让守信者享受“信用红利”
任贤良代表:加快网络空间信用立法进程
张近东代表: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姚劲波代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赖秀福代表:完善企业信用机制,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王冬胜委员:以征信记录跨境使用推动大湾区数据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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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天任代表:以法治信,让守信者享受“信用红利”
张天任将提交一件《关于制定<社会信用法>的议案》,呼吁从国家层面推动社会信用立法,统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夯实社会信用基础。
围绕《社会信用法》的制定,张天任提出,要以调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方主体之间关系、明确规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为目的,合理划定社会信用信息的边界,严格信息安全保护的基本要求与信息安全保护方面的禁止性或限制性规定,明确规定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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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贤良代表:加快网络空间信用立法进程
在网络诚信入法建议中,提出加快推出《社会信用法》,重点突出网络诚信部分,如有必要可以设立网络诚信专章,以便更好地进行清晰的界定、规范和明确;增设相应的互联网法院和加大懂法、执法队伍的培养与配备,使相应的互联网法律法规得到很好的执行和落地。
要加快我国网络空间信用立法进程,建立完善与网络诚信相关的配套法规和懂法、执法队伍,构建适用恰当、更具可操作性的网络诚信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网络诚信建设健康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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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近东代表: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以多维度数据集成、共享为特征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阻碍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等领域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而在新冠肺炎疫情加速社会数字化转型的背景下,如何利用数字化手段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张近东认为,地方政府的小微企业数字化平台建设,有助于缓解这一困境,且这类平台有望成为普惠金融的“新基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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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姚劲波代表:完善信用评价体系
主管部门可与房产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合作对接,建立基于数字技术的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系统,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租房信息备案、交易、监管全流程线上化、实时化,动态处置低信用机构及从业人员,严防囤积房源、哄抬租金等违规操作。
健全长租房经营机构资金监管制度,整顿租赁企业高风险经营行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障行业健康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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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赖秀福代表:完善企业信用机制,更好激发市场活力
建议从三方面着手进一步推动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第一,规范信用机制的应用。建立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应用领域清单,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固定下来,明确哪些信息需要纳入信用信息采集,采集到的不良信用记录可以在哪些具体领域应用,以避免过度采集和过度应用问题,更好保护企业积极性,使信用信息机制奖优罚劣的作用真实有效发挥出来。
第二,健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提高修复机制的便捷性,在消除不良记录的条件满足后,明确不良信用记录管理部门消除不良记录的时限要求,使不良记录能够及时消除。探索建立信用信息网上修复平台,由失信人完成救济补正后,依靠履行凭据登录系统自行申请撤销,如根据信用卡欠款失信凭还款凭证、司法案件凭履行执行依据等由申请人上传撤销,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及时审核相关材料并处理。进一步优化企业征信机制,对于已经完成消除不良征信事件的企业主体,征信管理部门及相关方面应及时将该不良征信记录消除。
第三,适当修改规定缩短失信惩戒的有效时限。企业失信行为一年内未予纠正的,可再次上失信惩戒名单。同时,要兼顾企业失信的形成原因,因不可抗力因素形成被动性失信的,应区别对待;因粗暴执法形成问题的,对有关方面也应严格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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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冬胜委员:以征信记录跨境使用推动大湾区数据互联互通
建议以征信记录跨境使用为突破口,推动大湾区数据信息互联互通。
建议三地通过政策协调,允许港澳创业者以其在原住地的征信记录向内地金融机构申请金融服务,实现大湾区范围内征信记录互通,满足港澳初创人员在内地创业和生活中对金融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