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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重点工作
2021-03-05 09:42:18 来源:信用中国

2月5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张世祥副主任专题听取江苏省信用办和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工作情况汇报,对2021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江苏省信用办和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负责人分别向张世祥副主任汇报了2020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工作情况及今年工作计划。张世祥副主任还观看了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江苏网站的在线演示。

张世祥副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20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他指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带有鲜明的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性特征,工作影响面广,涉及方方面面,社会关注度高。2021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必须在现有良好的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最新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 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要求,针对近两年各地各部门信用监管措施应用面广、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已经全面确立、信用建设工作内容繁杂的实际情况,通过当前正在开展的失信措施清理和规范工作,以及即将出台的《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宣贯落实,切实提升信用建设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有效防止信用建设的泛化、扩大化。与此同时,要高度重视不当失信措施舆情,强化舆情监测跟踪,使2021年各项工作都做到规范、严谨、慎重,使依法依规和科学规范贯穿到全年工作之中,使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一个新的起点和平台上,行稳致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再上台阶。

张世祥副主任就今年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明确了7个方面重点事项:

持续推动信用立法工作

积极配合江苏省人大把《江苏省社会信用条例》修改完善好,做好条例出台后宣贯和落实工作。

切实做好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

要把这项工作作为2021年度各地各部门特别重要的一项工作来抓,对于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奖惩措施清单清理工作一定要落实依法依规原则、从严谨慎处置。公共信用系统的社会开放和应用,要分步骤、有时序开展,要注重社会反响,发挥法治在规范与创新之间的平衡和调节作用,在依法依规框架内创新。

进一步加强政府、企业和个人三类主体的信用管理工作

对于政府机构失信案件的处理,要做到尽早跟踪预警,及时组织各地方处置,确保2020年国家对江苏省高质量考核中的政府机构失信方面不扣分。在企业信用管理方面,对两年省市两级信用管理示范复核工作计划安排要适当提前,对每个企业都要用一个标准,体现公平性。根据这一要求对有关工作办法予以修订后实施。在完成复核工作后,要明确复核的有效期;对去年延后复核的企业,要明确复核后的有效期同步缩短一年。要针对目前企业信用修复通过率还不够高的问题,持续开展公益性企业信用修复培训,促进企业主动开展信用修复。

认真做好江苏省补充目录和清单的清理制定工作

做到与国家目录清单的对接和同步,在目录和清单的制定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意见,可以召开江苏省人大、政协、高校专家在内的征求意见座谈会或听证会,使江苏省的补充目录与清单“立得住”和“把得准”,使目录和清单实施后赢得社会的良好反响。

切实做好“信易贷”工作

使“信易贷”工作成为信用服务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抓手。

积极争取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建设一体化

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发展

信用信息和产品应用离不开信用中介机构,我们要针对当前江苏省信用中介机构发展中存在小而散的问题,创新管理与服务方法,通过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制定信用评价评级标准、开发新的信用服务事项、拓宽应用领域等途径,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发展。在相关工作中,我们还要精准把握政府的角色定位,做好我们应该做的和能够做的工作,做到服务到位但不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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