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出席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并讲话。
2月18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出席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并讲话,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更大力度和过硬举措扫除营商环境乱象、破除思想观念障碍、革除作风顽疾和腐败沉疴,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
这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看作是内蒙古开局“十四五”的第一手棋。为什么是营商环境?对内蒙古而言营商环境有何特殊性?后续着力点又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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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对内蒙古的极端重要性
石泰峰指出,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之所以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就是因为当前内蒙古营商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影响地区形象最突出、制约高质量发展最严重的问题,已经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非解决不可的问题。
谈优化营商环境对内蒙古的重要性,就不得不提到内蒙古的营商环境现状。《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显示,内蒙古的营商环境评价总分仅为44.97分,全国排名第25位,远低于当年人均GDP排名,与排第一位的北京市相差33分。
据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21世纪经济研究院对全国近300个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营商环境水平的测算后联合发布的《2020年中国296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营商环境报告》,内蒙古只有鄂尔多斯1地进入前100名。
数据不能反映全貌,再来看两个例子。据《经济参考报》报道,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招商引资而去的通辽市日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东昕信息化综合物流有限公司等企业陷入了困局。通辽市日新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不仅因为土地使用问题被罚款5785万余元,公司法人也因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羁押数月,内蒙古东昕信息化综合物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可能会因为同样的罪名被警方逮捕入狱。
这些问题虽然存在,但是不能由企业全担这个责。因为事情的根源是当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时为了让项目尽快投产,在很多项目土地使用等问题上允许“先上车后补票”,但当企业投入巨资开始运营后,却因为政策变化而“补不上票”,从而彻底被套牢,陷入两难境地。
窥一斑而知全豹,更多深层次的问题造成了内蒙古的营商环境在全国垫底。《中国省份营商环境研究报告2020》对内蒙古营商环境的各项指标进行了公布,其中有8项劣势指标,分别是排在第24位的政府廉洁指数、排在第26位的竞争公平指标和创新指标、排在第27位的融资指标和对外开放指标、排在第28位的司法公正指标、排在第29位的政企关系指标和社会信用指标。
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市场主体兴衰、生产要素聚散和发展动能强弱,可以说,在新发展阶段,营商环境已经成为内蒙古高质量发展的“棋眼”,能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直接牵系于营商环境能否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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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牛鼻子”
在于净化政治生态
石泰峰在会议上强调,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大局和发展全局上去认识把握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要净化政治生态、深化专项整治,从根源上解决好营商环境突出问题。
要在破除思想坚冰上狠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自觉按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工作,更多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解决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营造起守信践诺、诚信履约的良好风尚。
要在纠治作风顽疾上狠下功夫,紧紧盯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紧紧盯住那些普遍存在的、反映强烈的、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坚持规制惩戒、教育引领同向发力,坚决清除污染营商环境的“作风病毒”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害群之马”,切实端正干部的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
要在惩治腐败沉疴上狠下功夫,对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全面起底、全面彻查,在决策施策、执法司法、工程项目等问题集中领域开列专题、分类专治,以反腐的重拳打出营商环境优化的拐点。
优化营商环境为什么要从净化政治生态入手,我们从《内蒙古日报》2月19日刊出的《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六起损害营商环境问题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端倪。
六起典型案例分别是:
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党委书记薛昇旗论标受贿、违规参与工程招投标问题;
呼和浩特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赛青克违规为亲友承揽市政工程、收受贿赂问题;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尚建文官商勾结、滥用职权问题;
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委原副书记李维入股企业、违规牟利问题;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监督管理股负责人王权智工作失职、让办事企业“多跑腿”问题;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李雪清、王海霞、王练工作作风不良问题;
报道引用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的解析称:涉案人员有的是单位一把手、有的是班子成员、有的是业务主管、有的是窗口工作人员,却都因不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或官商勾结、输送利益,或效率不高、作风不良,对职权范围内正常市场秩序造成了损害,甚至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对全区营商环境造成恶劣影响。
报道同时提出要求,全区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保持警醒,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认识营商环境建设是事关全区发展大局的大事,认真学习、深入实践中央及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既守住底线、把好分寸,又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十届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知责担责履责,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力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始终保持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惩治的高压态势,并查找工作、管理漏洞,完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为推动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纪律保障,力促全区营商环境建设早日出现“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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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的抓手
在于深化“放管服”
石泰峰在会议上强调,要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抓紧清理多头重复审批,下决心取消不必要审批,改革创新审批方式,继续下放基层能够行使好的权力。
要依法公正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和有效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精益求精搞好服务,着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在提升服务质效上不遗余力做“加法”。
要千方百计降低成本,严格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着力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短板,让企业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
要系统强化法治保障,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精准把握执法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保护好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健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执行准确。
早在2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中可以看到内蒙古优化营商环境下一步的具体举措。
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针对不特定企业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专项执法活动,要量化执法标准,坚决避免“一刀切”执法。
政府机关必须树立诚信守诺、违约赔偿的理念,在招商引资、引进人才、政府采购、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加强前置合法性审查,严格兑现依法依规作出的政策承诺,切实履行合同义务。
进一步清理涉企收费,建立清单目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由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依法设立之外的涉企收费项目,一律取消、不得收取。及时处理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等非法行为的举报,坚决追责问责。
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强刑法司法保护。
畅通公、检、法机关涉企案件立案化解渠道,对重大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创新研发的资金设备等,原则上不予查封、扣押、冻结,确需查封、扣押、冻结的,要为企业预留必要的资金和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
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界限,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严格区分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在处理企业犯罪时不得牵连企业家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合法财产。
加强对涉企业及企业家刑事立案及侦查活动的监督;加强对审限变更的全面管控;持续推进执行集中攻坚,不断提升合同执行效率、效果;加强涉企财产刑执行情况的监督;严厉打击侵害企业财产权的虚假诉讼、恶意诉讼;重点监督违法执行、不履行执行职责的案件,以及涉及政府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帐款的案件。
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方向已经明确,惟有真抓实干、知难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