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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7项证明事项首推告知承诺制
2021-02-26 11:55:03 来源:信用中国

以往,高校生申请修改或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需要出具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今后,他可以选择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来办理。

为方便市民办事,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日前制定印发《全面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将在本市公布保留的51项证明中最大限度推行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第一批告知承诺制证明目录同时推出,今后,市民开具10个领域的17项证明可以自主选择开具证明或做出告知承诺。

与市民日常办事息息相关

17项证明涵盖公安、交通、教育、商务、文物、体育、金融监管、人力社保、民族宗教、公积金管理等方方面面,其中有许多与市民日常办事息息相关。

外省市非农业户口中的无业人员,申请父母投靠子女、夫妻投靠、十八至二十五周岁独生子女投靠父母进京入户时,以往需提交的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保部门开具的无业证明,今后可以申请告知承诺制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请修改或变更姓名、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学业证书需填写的个人信息,以及复核前置学历身份信息不一致时,需提交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也可以选择承诺方式而不用出具证明了。

还有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北京购房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需提交的由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及外国人员申请来华工作许可时,需提交的申请人国籍或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也能适用告知承诺制。

繁琐的各类证明曾一度困扰市民。2016年以来,北京全面清理、规范、优化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企业、社团、银行、企业上市等各类证明,5年时间取消了311项证明。

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保留的51项证明中,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证明以外,将逐步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各相关部门要明确牵头机构和责任机构,落实责任到岗到人,确保3月底前公布实施。

两种方式可自主选择

此次主要是在保留原有办理方式的基础上,增加告知承诺制办理方式。也就是说,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如果办事人愿意承诺,同时又符合办理的条件标准,则可以通过告知承诺制办理;如办事人不愿意,或不符合办理的条件标准,则仍通过原有方式开具证明。”市政府审改办相关负责人解释,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有较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者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办理的条件标准将由证明索要单位明确告知,申请人需承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且达到相应的条件或标准等,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证明索要单位收到承诺书后,对符合告知承诺条件的,应当当场采信,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对不符合告知承诺条件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改由一般程序申办。

承诺不实将纳入信用记录

如何对市民承诺的事项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明确,证明索要单位要针对证明特点等分类确定核查办法,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明确核查时间、标准、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

而证明开具单位要积极配合索要单位开展核查,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可免予核查的,要综合运用“互联网+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者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下一步,市政府审改办还将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立改废情况,持续推行证明告知承诺制及清理规范证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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