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安徽省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多措并举,提升企业信用监管效能取得显著成效。
全面推行年报公示制度,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公示意识
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通过电视台、报纸媒体、公交LED灯箱、地铁站点LED屏等媒介设立宣传标语,运用QQ群、短信、电话催报等多种途径组织宣传发动,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年报公示的意义及相关操作知识,确保年报公示工作顺利开展;会同人社、海关、商务等部门积极开展“多报合一”工作;加强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力度,力促企业诚信自律。近年以来,该市企业年报率一直稳定在85%以上。
全力开展随机抽查,有序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为全市274个行政执法部门创建监管平台用户账号,纳入“检查对象名录库”企业54余万户、纳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人员8621名;统筹编制《合肥市市场监管领域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合肥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牵头制定《合肥市2020年度市直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2020年度合肥市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共完成随机抽查任务1951批次,完成抽查企业18919户,其中部门联合抽查723批次,联合抽查企业3344户,抽查检查结果全部向社会公示,并记于相应企业名下,形成了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长效制约。
加强涉企信用信息归集公示,推进信用监管基础建设
全面梳理市直31个部门157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相关涉企信息事项,制定《合肥市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通过“合肥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将市直相关部门的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记于企业名下对社会公示,为信用监管夯实基础。
截止到2020年底,全市共归集相关市直部门涉企行政许可信息724645条、行政处罚信息51265条。
完善信用约束和信用修复机制,提升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效能
规范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健全完善企业自我承诺、主动纠错、信息公示的信用修复机制,强化企业失信企业联合惩戒。
2020年以来,全市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346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324户次;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5367户次;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58户次;修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对应的行政处罚信息832条;协助人民法院共冻结、解冻股权773人次;在注册登记拦截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97人次。
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企业信用分类监管
按照《安徽省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暂行办法》,将全市54万余户企业按照信用分类标准统一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信用类别。其中,守信类47.9万户、占比88.7%,警示类4.1万户、占比7.9%,失信类1.4万户、占比2.6%,严重失信类0.6万户、占比1.1%。
2020年以来,全市各级监管执法部门在监管平台开展随机抽查任务时,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共抽取9978户企业进行检查,强化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分类监管的有效衔接,精准监管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