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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中院:“法院+公安”执行联动 助力破解执行难题
2021-01-13 09:49:51 来源:晋津网事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和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工作的效率,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和执行长效机制,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建立快速查询信息共享及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与大同市公安局联系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网络执行查控协作工作机制的意见》,明确了两级法院与公安局建立协作工作会商机制及信息互联共享机制,强化协作联动,形成合力,助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

《意见》共12条,对公安机关在协助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协助查询被执行人信息,协助控制被执行人、协助查控被执行人车辆以及出入境信息等事项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市县公安局将在查找、控制被执行人、加强拒执罪打击方面予以法院全力协作;公安机关将结合日常勤务工作,协助查找人民法院指定的相关车辆,及时提供被执行人车辆位置及行驶轨迹。同时公安机关在办理车辆年检、转移登记、交通执勤等执法过程中,发现法院委托协助查扣车辆的予以协助扣押;对逃避执行、下落不明的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被执行人,两级法院可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构成犯罪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法立案,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并将立案及被执行人下落情况通报法院。

《意见》确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市公安局法制支队为联络部门。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向市公安局提请查控、推送提请查控的信息和相关法律文书、移送涉嫌拒执罪的相关材料等工作。法制支队负责接收法院送交的查控请求和材料准备工作,并向有关执法单位下达指令,向法院执行局反馈查控信息、指令有关执法单位协助法院控制被执行人和被执行车辆。

《意见》的出台是全市两级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开展合作和协作,强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实现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全覆盖,破解执行查人找物难题的一项重大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公安机关在查人找物方面的信息化支撑作用,推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执行联动向常态化转变,为切实解决执行难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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