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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信用力量建设诚信兴安
2020-12-30 14:30:53 来源:东北网

人无信不立,城无信不兴。大兴安岭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紧盯制度建设、平台建设、信息归集、实际应用等关键环节,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林区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信用支撑。在全国40个地州盟城市信用监测中,大兴安岭城市信用始终排在前列,最好名次排名第二。在省对地市营商环境第二轮评价工作中,大兴安岭商务诚信建设位列全省第一。

大兴安岭地区营商局领导深入电商产业园区调研指导企业诚信建设情况。

坚持制度先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强化顶层设计,制发了《大兴安岭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出台了全区各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政务、个人、电子商务诚信建设等多项方案,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制度保障。每年下发《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专项督办通知,将诚信建设纳入地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极大地调动了各部门推进信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借鉴先进地区管理办法和经验做法,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了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有力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

开展《黑龙江省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周活动。

坚持数据共享,加强信用应用建设。建成大兴安岭地区信用网站、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与国家、省平台数据对接。信用平台和网站公示市场主体信息75,940条、“双公示”信息25,548条,同步公示全国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51万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31万条,极大满足信用信息归集、共享需要。突出抓好信用信息应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严格查询竞标企业信用信息,对失信企业直接取消招投标资质,2018年以来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192项,审核竞标企业信用信息800余次;严格执行省纳税信用评价方案,对“黑名单”企业和相关直接责任人关联企业纳税信用定为D级进行惩戒。目前全区有A级纳税人85户、B级纳税人1988户、C级纳税人114户、D级纳税人436户、M级纳税人2877户,通过多频次、多维度的信用监管,让守信者有底气,让失信者心怀畏惧。

深入税务局大厅开展信易贷、信用修复等政策宣传。

坚持示范引领,加强信用政府建设。注重发挥政务诚信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整治,清理政府失信违诺事项199项,涉及金额1.8亿元,提前三个月完成省清零目标。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事项,偿还无分歧账款3921.8万元,得到企业一致好评。着力缓解企业融资贵、融资难问题,积极推进“信易贷”工作,全区35家金融机构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发布信用产品18个,发放信用贷款160万元。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为17家企业进行失信信息修复,疫情期间实行协同监管平台日查询制,及时审核企业失信信息修复申请,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深入县市区政务服务综合实体大厅指导信用核查专区建设。

坚持多措并举,加强信用文化建设。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诚信兴商宣传月”“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等活动,开展信用知识、诚信“五进”等专项宣传,大力营造“知信、用信、守信”良好文化氛围。《大兴安岭地区三强化三提升扎实推进政府失信违诺专项清理工作》信息在东北网发布,《打造五个基础,建设“诚信兴安”》文章在大兴安岭日报刊发,让林区职工群众客观全面了解全区诚信建设工作,有效扩大社会参与度。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举措。大兴安岭将不断健全完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数据库,满足信息共享、联合奖惩和征信需要,打破信息孤岛。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社会反响强烈、失信易发频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信用信息应用服务,实施信用便企惠民“信易+”工程,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提升信用体系建设获得感。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积极构建长效机制,提升政务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强化诚信文化建设,加大诚信宣传力度,深入挖掘诚信典型,加大失信案例披露力度,持续改善诚信营商环境,为诚信龙江建设作出兴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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