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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搭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系统
2020-12-10 10:37:02 来源:中国山东网

日前,烟台市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中又有新突破——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系统上线。目前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支撑的新型监管体系已初步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取得实效。

“通过对数据进行深度挖掘,提供全面完整的企业信用画像,通过大数据应用找到并分析痛点,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增强监管警惕性、精准性和协同性,满足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需要。”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启动烟台数字市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将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各业务板块信息资源进行整合,实现“执法一本查”“智慧一屏通”“信用一网管”“决策一图清”。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系统作为重要的子系统,通过梳理企业属性、登记许可、年报公示、合规信息、舆情关联、关联企业、经营能力7大类及向下细分的24小类、80余类指标项,建立了企业综合风险预警模型和企业综合信用分类评价模型,将企业分为A、B、C、D、E五类,针对每个企业评价情况,给出针对性监管参考建议。在夯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数据基础上,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应用管理,强化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根据涉企监管相关部门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的实际,采取嵌入、对接、导入三种方式,加快整合分散在各部门系统平台的涉企数据资源,推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目前,参与公示系统(山东)信息归集的市、县部门总数达到36个,归集各类行政信息100余万条,为开展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打下坚实良好基础。

监管有创新 机制有保障。为有效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支撑的新型监管体系,强化信用约束,降低市场监管制度性成本,烟台市制定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协调推进,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研究制定《烟台市市场监管系统企业分类监管制度》,包括总则、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差异化监管措施、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联动、企业清理、责任追究以及附则等7章30条。综合日常监管经验、“互联网+监管”要求等因素,确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定性判定规则,纳入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标准体系,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判定相结合的方式,由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信息化系统自动对企业分为&DE五类,从日常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行政处罚幅度、告知承诺制、行政许可便利服务、招投标、信用修复等方面分类明确了不同类别企业的差异化监管措施,引导监管资源“好钢用在刀刃上”。

根据信用风险分类、风险预警实施差异化监管,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提升监管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今年烟台市市场监管系统开展的双随机抽查,针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了不同抽查比例。对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的企业,抽查比例提高至20%;对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且2018年度年报中纳税额填写0的企业,抽查比例提高至100%;对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且2018年度年报数据中营业收入低于100万元的企业,抽查比例提高至100%;对信用风险等级为E类的企业开展全覆盖抽查。通过差异化监管,抽查5679户企业发现问题2588户,问题发现比例提高到45.57%,有效提升了监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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