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本级信用网站公示,并及时共享到信用信息平台。
为了进一步深化提升全市信用工作成效,加速推动实现“诚信唐山”建设工作“争第一、创唯一”的目标,唐山市近日起至2020年底前集中开展“信易贷”、“双公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4个提升专项行动。
集中开展“信易贷”工作提升行动。积极推进唐山市地方平台与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国家“信易贷”平台)对接,积极组织本地金融机构全部入驻国家“信易贷”平台,积极引导发动辖区内企业注册入驻国家“信易贷”平台,让更多中小微企业关注、入驻平台,获得融资服务。
集中开展“双公示”工作提升行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双公示”工作进行全面评估。要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门户网站或本级信用网站公示,并及时共享到信用信息平台,杜绝迟报、瞒报、漏报情况,同时确保信息归集共享的完整性。
集中开展信用承诺工作提升行动。梳理进驻各级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事项中实行承诺的事项,广泛组织开展主动信用承诺,通过日常监管、办理各类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及开展各类宣传活动,主动对市场主体进行诚信教育并引导其作出书面信用承诺。不断建立完善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制,信用承诺书及时归集发布到信用信息平台。
集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提升行动。开展不少于8次的全市信用修复专题培训,集中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根据“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修复规定,按照“谁处罚、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指导帮助行政处罚已履行、失信行为已整改,且行政处罚失信信息在信用门户网站已满最短公示期的企业修复失信记录,确保全市可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率达到9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