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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锦州市政府召开全市信用工作会议
2020-12-07 10:40:56 来源:信用中国

11月27日,锦州市政府召开全市信用工作会议,锦州市信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发改局负责人、锦州供电公司、热力集团等相关企业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锦州市发改委、锦州市信息中心、锦州市政府确定的住建局、人社局等7个信用建设重点部门的情况汇报,锦州市信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军参加会议并提出工作要求。

一、各信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认识,增强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现实性和紧迫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国家重大部署。国家和辽宁省有关信用政策文件,已从制度层面,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提供了保障。锦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信用工作,社会关注度也是越来越高,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挣脱老办法的捆绑,尽快熟练运用新型监管方法,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市场环境逐步改善和提升。

二、各成员单位要立足应用抓好落实。一是营造良好环境。要重点抓好国家省市政府信用政策宣传学习,多渠道动态发布政策、诚信典型、失信黑名单联合惩戒等各类信息,让监管部门、市场主体、社会各界充分参与建信、管信、用信,在全社会营造良好信用环境。二是稳固工作基础,持续推进当前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实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发改委要继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信息中心要维护好平台的可持续性应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重点部门和领域逐步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其它监管部门齐头并进,确保锦州市信用监管机制全覆盖、见成效。三是提高工作效能,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链条可追溯的监管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及时提供公共信用信息,在行政许可审批、争取政策支持、发债融资、公共资源交易、特许经营、评优评先、中介机构等领域必须进行信用查询,推行信用承诺全覆盖并存档备案。在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药品安全、农民工工资、房地产开发等领域做好信用记录,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各部门要将信用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联动合力,信用办每月通报各部门各地区工作动态并将作为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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