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商务部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当前位置:资讯首页 > 联合惩戒 > 正文
    
新鲜事:湘赣边有个“F4”可跨域执法
2020-11-27 09:28: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11月24日,湘赣边安全监管协作(F4产业联盟)第二次会议在我县召开,共谋湘赣两地花炮安全生产大局,共商花炮产业高质量发展大计。

国家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司副司长张兴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书记严旭辉,县委副书记、县长曾文军及湘赣边烟花爆竹重点县(市)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严旭辉在讲话中指出,千年中国梦,万载花炮情,近年来,万载人民齐心协力,烟花爆竹产业坚持绿色崛起、赶超发展,持续加快转型升级步伐,充分发挥了保就业、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大会的召开,将进一步推动延续千年的花炮产业越走越好、越走越远,全国烟花爆竹四大主产区一定会拥有更加安全、更加和谐、更加辉煌的明天。

会上,张兴林对今年以来全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情况进行了通报,对烟花爆竹行业现状进行了全面分析研判,对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张兴林强调,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强化风险管控,从源头上彻底根除安全生产隐患,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要大力加强安全监管工作,加快提升科技化水平,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提升烟花爆竹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以人为本,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为进一步推进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健康、安全、持续发展,经浏阳市、醴陵市、上栗县、万载县等全国四个重点主产区协商一致,建立安全监管区域协作机制,内容包括:F4产业联盟烟花爆竹联合交叉执法检查机制;联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联合惩戒机制。

机制一:F4产业联盟烟花爆竹联合交叉执法检查机制

1.形成交叉检查长效机制。从2021年起,每年上、下半年进行两轮次的交叉执法检查。

2.设立联合交叉执法人员库,人员库从四个主产区抽调精干力量组成。

3.设立被检查企业库,被检查企业库按照烟花爆竹分级分类标准设立,企业主要以风险系数高的礼花弹、黑火药、引火线、烟花企业为主。

4.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执法人员和检查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交办当地应急系统,由当地应急系统人员进行闭环管理。

5.检查重点内容,由组织产区根据上级精神并针对四大产区存在的突出问题,设定交叉执法检查内容,制定每次交叉执法检查方案。

机制二:F4产业联盟联合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长效机制

1.四大产区每年统一时间开展一次“地毯式”打击非法生产工作,并组织对边界地区不定期开展联合打非行动。四大烟花爆竹主产区要强化责任意识,服从工作小组安排,统一调度、统一指挥,实行产区烟花爆竹监管单位局长轮班制度。

2.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跨区域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工作机制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打非”工作的积极性。

3.各主产区之间要加强联络,紧密配合,诚恳合作,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跨区域常态化联合执法和集中治理行动,共同打击跨区域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机制三:F4产业联盟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联合惩戒机制

(一)“黑名单”管理标准

1.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1)年度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有人员死亡的;

(2)一厂内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进行烟花爆竹(含黑火药、引火线)生产活动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继续生产;非法买卖亮珠、1.1级半成品;下单给非法生产户生产或收购非法生产户产品;未办理运输许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礼花弹等非法运输行为的;

(4)在1.3级工房从事1.1级工序作业等严重改变工房用途生产的;

(5)被执法部门检查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限期整改后本年度内再次发现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或聘用列入“黑名单”人员的;

(6)拒不执行安全生产执法指令,或发生暴力抗法行为的;

(7)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职业危害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或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录入、申报过程中故意弄虚作假的;

(8)安全生产许可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或虚假评价报告的;

(9)在国家、省、市及地方的产品(包括原辅材料)质量监督抽查中,连续两次出现不合格的;

(10)经监管部门查实,因产品质量问题直接引起安全事故的;

(11)其他符合纳入国家应急部、省和当地应急管理部门“黑名单”条件的。

2.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负有管理责任的,列入“黑名单”:

(1)所在企业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有人员死亡的;

(2)所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年度内被执法部门立案查处2次(含)以上的;

(3)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继续组织生产的;在1.3级工房组织1.1级工序作业(或储存1.1级危险物品)的;

(4)经应急管理部门查实,因履职不到位被企业依据有关规定辞退的。

3.烟花爆竹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1)因违章作业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2)年度内有3次(含)以上被执法部门检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

(3)违章作业,经企业两次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被企业依照有关规定辞退的。

(二)联合惩戒措施

1.列入“黑名单”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黑名单”期限内,不得在四产区新办和收购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

2.列入“黑名单”的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在黑名单期限内,F4产区内烟花爆竹企业不得聘用其作为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会上,四县(市)就《湘赣边烟花爆竹重点县(市)安全监管协作(F4产业联盟)决议》签字并交换了决议书。

信用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