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医生不诚信医保定点被暂停
湖州市某卫生院成立于2004年,主要提供医疗护理、预防保健等卫生服务。2019年12月,南浔区卫健局卫生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卫生院工作人员薛某涉嫌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该院单独为患者开展医学诊疗活动。经核查,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南浔区卫健局认定其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行为,于今年5月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2900元的处罚决定。
今年6月,南浔区医保局依托基金监管多部门执法联动机制,获取了卫健部门对湖州市某卫生院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案处罚情况,根据《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湖医保发〔2019〕12号)《湖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关于印发湖州市医疗保障基金多部门联动执法结果互认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医保联发〔2019〕2号)等文件规定,除了对涉案的诊疗人员作出相应的处罚外,该卫生院也被暂停医保服务协议三个月,并以书面形式责令限期整改。
拒不执行判决错失“两直”补助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新增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要求,7月下旬,吴兴区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工作。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取消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补助资格。
名单公示后,吴兴区信用办就接到了湖州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负责人沈先生的电话:“我们企业一直守法经营,连续4年被评为A级纳税人,怎么会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享受不了补助呢?”面对沈先生的疑惑,吴兴区信用办即刻登录省公共信用平台核查。原来,该企业于2008年与一科技企业产生民事纠纷,法院判决湖州某净水材料有限公司需执行46860元的赔偿,但多年未执行,2016年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了解情况后,沈先生后悔不迭:“没想到10多年前的违法失信行为带来的污点到现在都没有抹去,之后我们一定会汲取教训,诚信守法经营!”
税务有“污点”出入境受限制
7月29日,税务部门因吴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到湖州市出入境管理局对其通报备案,要求出入境部门于2020年7月29日到2022年7月27日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湖州市出入境管理局根据报备单位出具的《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通报备案通知书》,把吴某某列为法定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备期限内依法对吴某某不予签发出入境证件,并将其持证情况通报报备单位后,让报备单位予以收缴,切实维护了出入境管理秩序。
失信企业办理信用卡受阻
今年5月的一天,安吉县山川市场监管所接到某工贸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先生来电,称由于公司在经营异常名录中,自己在邮政银行办理信用卡时受阻,询问如何办理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经办人员经查询得知,该公司在2019年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中,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黄先生到市场监管所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看着一脸焦急的负责人,经办人员解释:“只要您材料齐全,并且及时在我们开通更正后的15日内将年报更正正确,我们会尽快为您办理移出。今后您在填写年报信息时一定要仔细核对,如实填写,避免因填写错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和您的信用。”
黄先生连连点头,表示在以后公司经营中,一定会加强相关知识的学习,诚信合法经营。
不良信息主体被取消项目立项
湖州某物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主要经营物流技术的开发、转让、咨询,物流设备制造、销售、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公司于今年5月向湖州市科学技术局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重点研发计划高端装备专项。9月,经专家评审达到项目立项标准。后经信用核查,该企业2019年未按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受到行政处罚并作为不良信息记入该主体信用档案。依据《湖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行信用核查与联合惩戒的暂行办法》(湖市科计发〔2019〕6号),取消其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立项资格。
9月10日,市科技局发布2020年度湖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公示,拟立项企业项目81项,均通过湖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了信用核查,符合项目立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