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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出台《卷烟零售经营信用管理办法》
2020-10-23 10:54:26 来源:泰州市烟草专卖局

10月19日,泰州市烟草专卖局组织召开卷烟零售诚信管理办法宣贯暨卷烟非法流通警示教育会议,市局(公司)专卖处、营销中心、内管办等部门负责人及242名卷烟零售户参加会议。

据了解,泰州市已出台《卷烟零售经营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们首次制定与信用有关的卷烟零售经营管理办法,是在全社会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信经营的大背景下产生的,是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部分。”市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说,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逐步构建让“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处处受限”的新型监管机制。目前,除了宿迁市外,我市是全省第二个制定卷烟零售经营信用管理办法的地级市。

据了解,本《办法》共七章、20条,主要包括信用管理内容、失信记扣分标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以及守信激励等。其中失信记扣分部分主要针对违法行为情节给予了相应的扣分。记扣分分为5个标准,最“轻”的是有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真品卷烟的,或者违规销售加热不燃烧卷烟等新型烟草制品行为的,案值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一次记扣1分,案值每超过2万元增记扣1分;最“重”的是有生产制造假冒伪劣卷烟制品的,或拒不执行烟草专卖部门行政处罚决定的,或阻碍烟草专卖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将被一次性扣掉10分。此外,还规定了几种实行双倍扣分的情形。

《办法》还按记扣分值划分了信用等级,其中0~6分(含6分)为信用异常、6~10分为一般失信、10分以上(含10分)为严重失信,根据失信程度分别列出了惩戒措施,其中对于一般失信主体,除了采取罚没烟销售点资格、撤销由烟草部门授予的相关评级称号等措施外,还将被实施限制高消费、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联合惩戒。对于严重失信主体,在一般失信惩戒基础上给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到期不予延续,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惩戒方式。

“这就意味着,随着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如果被定为严重失信人员,列入征信‘黑名单’,未来就有可能办不了贷款,买不了车子房子,甚至影响到子女当兵、就业等等,后果还是很严重的。”该负责人说。

据介绍,除了惩戒外,《办法》也明确了信用修复的途径,以及对守信者的激励举措。比如对守信者减少烟草专卖检查频次;在许可证延续、变更等环节采取“承诺受理”,享受“容缺受理”;在现代终端建设支持、罚没烟销售选点等方面给予优先;依申请在相关平台给予星级评定与公示,加强消费引导和销售促进等。“该办法自去年5月份开始起草,期间多次通过卷烟订货平台、召开零售户代表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卷烟零售户的意见,并经法制等部门多次会商、审查,应该说,这个信用管理办法是切合了当下的形势,内容比较全面,可操作性也很强。”该负责人说,最终目的就是不断促进卷烟零售户诚信守法经营,构建守法诚信、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卷烟市场流通秩序,切实保障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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