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四川省什邡市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断完善信用记录信息查询制度,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严把信用查询关,扎实构建信用体系。
一是明确资格审查条件。将信用条件列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性要求,在政府采购各项目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的信用信息结果,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
二是规范信用查询结点。项目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或信用报告)由查询人签字并标明查询时间,作为采购项目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是强化信用信息运用。对查询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失信治理机制的建设,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和运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该市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查询信用记录的投标供应商175家,未出现因信用问题被拒绝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