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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联合惩戒破坏承重墙行为
2020-09-25 13:41:18 来源:南通网

昨天,市区某小区业主因在住房装修过程中破坏承重墙的违法行为而被实施联合惩戒,该住房将被暂停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暂停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功能,对当事人新购买商品房不予办理网签备案业务。这是南通首次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也是全市首例纳入联合惩戒的破坏承重墙案件。

9月12日,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值班人员接市民举报,反映市区某小区23幢105室正在敲承重墙。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开展调查,经勘察,该业主为了将客厅与自家车库打通,切割了客厅的现浇楼板,并拆除了户内多处墙体。9月14日,五大队会同市住建部门技术人员对所敲部位进行技术鉴定,结果为承重墙。随后,五大队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业主限期整改,并告知其如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将对其违法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副大队长陈春晖介绍说,现在只有请原住宅设计单位或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修复方案,并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实施,恢复原住宅结构,然后经南通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检测通过,并由当事人作出相应承诺后,才可以申请解除联合惩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了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明确规定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不得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住户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和拆除承重墙造成住宅安全隐患和邻里矛盾纠纷,以往对这种违法行为只是处以罚款,起不到实际作用,现在实施联合惩戒,可以倒逼业主实施整改。”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大队长刘梅提醒广大市民要引以为戒,在装修过程中千万不可心存侥幸违规施工,坚决杜绝拆改承重墙等违法行为,以免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生命、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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