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0日,《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正式印发实施。
这是云南省第一版全省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将为规范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指导全省各级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业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做好公共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工作,提高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地区共享应用水平,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重要支撑。
目录编制过程
编制公共信用信息目录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起到基础性支撑作用。
按照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目录》编制从今年3月份正式启动,前期对20多个部门实地调研,了解部门业务情况和工作需求;
组织召开目录填报培训会议,选取了昆明市作为市县级目录编制试点,6月下旬编制完成《目录》(征求意见稿);
书面征求多方意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借鉴云南省内外先进经验,经多次修改完善后最终形成《目录》。
目录覆盖面广
云南省实行统一目录制,一套目录覆盖全省,州(市)和县(市、区)原则上不再自己编制目录,既减轻了基层负担,也有利于实现全省数据标准统一。
《目录》共84个数据类别,分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其中省级目录覆盖 52个部门、共583个信息事项,州(市)级目录覆盖50个行业,共 574个信息事项,县(市、区)级目录覆盖54个行业,共 607个信息事项。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采用统一数据项规范。
目录主要内容
●《目录》主要内容为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等应当依法采集、客观记录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信息。
●公共信用信息记录内容主要包括:
公共管理和服务中反映信用主体基本情况的登记类信息;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执法信息等行政行为中反映信用主体信用状况的信息;
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社会团体在依法履行公共职责、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产生或者掌握的信息主体受表彰奖励以及参加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等信息;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信息;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应当记录的信息。
下一步,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将切实履行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牵头职责,配合各地各部门以《目录》为纲,加强信用信息归集,为深入推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数据基础,并根据国家要求及云南省实际需要定期对《目录》进行更新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