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参照市场监管总局等16个部门印发的《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结合全省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结合全省机构设置、职能分工等情况,按照行业分类、监管重点、风险点等要素,将市场监管领域划分为住房城乡建设、教育、文化旅游、治安、交通运输、商务、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安全生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及其他等12个抽查领域,包含140个抽查事项。每个抽查事项均明确了检查对象、发起部门和配合部门,便于联合抽查的实施。其中,抽查事项所对应的监管部门为发起部门,涉及发改、教育、公安、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17个部门;涉及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检查对象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为配合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本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情况来确定配合部门。
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根据全省《清单》,结合本地区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分工、产业特色、监管风险等,研究制定符合本地监管需求的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尽可能以解决其所对应的检查对象被查频次高、被干扰大的问题为主,来设定清单中的抽查事项。制定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年度工作计划时,应以符合监管实际、提升监管效能、减少涉企检查为原则,不要盲目追求参与部门多和抽查事项、领域“全覆盖”。同时,开展的次数应体现常态化要求。统筹组织临时联合抽查,在针对本地区出现的突发情况及上级交办的工作,未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的,各地可以由发起部门组织临时性联合抽查。对于涉及本地区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的专项整治,原则上也要通过部门联合抽查的形式开展,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和干扰。
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严格落实联合抽查规范性要求,各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指导发起部门会同配合部门制定好抽查实施方案,检查前做好各部门数据共享、资料互通,并一次告知检查对象需要提供的材料;检查时各部门要一次性完成所有检查事项;检查完成后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录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加大部门联合抽查的宣传力度,扩大社会、企业的知晓度,形成共治格局,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