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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举行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理论研讨会
2020-08-17 11:27:49 来源:新华信用

8月15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办的“司法裁判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理论研讨会”在宁波召开。来自全国高等院校、司法机关、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和行业代表就完善两项机制,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路径、实施边界和激励措施等开展交流讨论。

近年来,为化解司法执行难题,推动社会信用体系逐步完善,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创新实施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通过正面引导的柔性方式促进当事人诚信履行裁判义务,填补了以往司法公信建设领域“惩戒有余,激励不足”的空白。

会上,宁波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志君就两项机制取得成效做专题发言。她表示,宁波作为正向激励机制的首发地,司法裁判正向激励机制是在破解难题中应时而生,在制度探索中应势而长,在实践检验中向善而为,在理论引领中向美而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二者各具特点、各有侧重,属于正向激励机制的“一体两面”。

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陈甦表示,两项机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一是实践性,在实践中形成,在实践中经过检验,最终应用于实践中;二是创新性,两项机制是司法实践和执行工作中的新方法、新措施;三是有效性,两项机制在强化破解执行难、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得到了多方的认可;四是提升性,可以从理论和制度两个维度进行提升;五是可复制性,可以归纳出一般的理念、一般的做法,在全国法院进行推广。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法部民商经济法室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王伟认为,宁波的两项机制准确地把握了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趋势,是重要的制度创新,极大地拓展了司法功能、完善了高度制度化的信用激励体系、推动了金融领域的社会共治、丰富了社会治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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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谈到两项机制的建设推广时,浙江高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魏新璋表示,自动履行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敏锐地抓住了社会信用建设的薄弱环节,找准了司法融入价值的体现,对优化营商环境、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作用。他建议在推广过程中,要正确把握强制和善意的关系,统筹兼顾审判和执行的关系,并处理好司法信用和社会信用关系。

浙江省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一级巡视员陈建忠认为,两项机制是司法领域的信用建设的创新探索,为浙江省乃至全国破解“执行难”提供了新方法、新路径。对于两项机制的建设,要注重对自动履行的激励边界和信用修复实施尺度的把握。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建国就两项机制的制度效应提出了建议。应根据失信行为的程度等级,采取相应的惩戒分级,重点打击恶意逃废债等行为。对情节轻微的失信行为,秉持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理念,采用信用修复机制。

浙江工商大学党委书记、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法学博士陈柳裕表示,两项机制的建设推广应当合理界定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的边界,不能过于扩大。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谭桂秋就信用惩戒的功能定位提出了建议。他表示,要完善民事执行中信用惩戒措施的适用,必须要统一认识,进一步强化失信曝光和限制高消费措施的可操作性及灵活性,并完善相关制度。

此外,信用修复作为正向激励机制“一体两面”的重要一面,中国社科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田禾表示,健康社会不是完美社会,而是在出现瑕疵时可进行有效应对治理的社会,所以信用修复应更加精细化,做到有头有尾,有始有终,有进有出,建议要正确处理改革与制度稳定性的关系,正确对待失信名单和地方营商环境的关系,正确认识善意执行和强制执行的关系,妥善处理制度的灵活性和标准统一性,处理好审执一体化和信用修复的关系四方面关系,将法院信用修复纳入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大局中。

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信用事业部总经理李伟表示,从信用生态角度看,两项机制对重构信用关系的意义重大。但是信用修复是有前提、有条件的,建议修复流程中要引入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提供统一的公益性服务。

湘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连光阳表示,现阶段面临着信用修复规则欠缺统一性、信用修复的具体标准缺乏。建议可以从完善行政法规、探索精细化的信用修复规则、培育市场化的信用修复服务机构、明确信用修复相关主体的权责、完善信用修复的监督机制等方面优化路径。

法治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高级记者、浙江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陈东升表示,诚信是法治社会的基石,作为政府,“公罪不可无,私罪不可有”,要树立起诚信形象,做诚信社会的表率。

闭幕式上,宁波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张文杰表示,期望专家学者更多关注,社会各界更多参与,积极推进相关地方立法,推进信用体系的制度化和法治化,打造解决执行难与完善信用治理的宁波样本。

会议还邀请了浙江省司法厅、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宁波市政府、宁波两级法院、宁波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以及新华社、法治日报、中国审判等20余家省内外媒体记者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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