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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信用大数据 赋能贵州高质量发展
2020-06-29 15:52:57 来源:中国信用

“云端”信用大数据 赋能贵州高质量发展

——访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应伟

“人在干,云在算,守信不守信,数据说了算。” 2017年11月3日,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批复《贵州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实施方案》,贵州省成为全国首批获得批复的两个省份之一。2017年12月8日,“贵州省信用云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这标志着贵州建成了全国第一朵“信用云”。

作为中国首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贵州近年来将“融合”二字始终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之中,在推动大数据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的同时,也率先探索了大数据助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贵州省发改委副主任张应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贵州信用云”是依托“云上贵州”建成的全国第一朵“信用云”,已建成大数据信用主题库,实现大数据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完成信用主体数据采集入库总计1202万条。通过对信用主体进行精准画像,实现信用舆情监测、区域信用指标监测、数据可视化,探索以应用为核心,以数据为驱动,以联合奖惩为抓手的“互联网+信用”的“征信—管信—用信”模式。

建成全国第一朵“信用云”

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

记者:2019政府信息化大会在贵阳举行,“贵州信用云”荣获“2019中国政府信息化管理创新奖”。请问截至目前“贵州信用云”累计归集了多少数据?贵州是如何运用信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

张应伟:“贵州信用云”是依托“云上贵州”建成的全国第一朵“信用云”,已建成大数据信用主题库,实现大数据信用信息采集和查询,完成信用主体数据采集入库总计1202万条,建成贵州省个人、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四个主体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已分别归集了697万、499万、3.2万、2.7万条主体基础数据。通过对信用主体进行精准画像,实现信用舆情监测、区域信用指标监测、数据可视化,探索以应用为核心,以数据为驱动,以联合奖惩为抓手的“互联网+信用”的“征信—管信—用信”模式。2019年6月,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国家信息中心《关于贵州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调研报告》上批示:“很好。研究借鉴贵州经验,大力推进人工智能在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中的应用。”

“信用中国(贵州)”网站作为“贵州信用云”的互联网信用服务窗口,以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作为支撑,实时发布相关新闻,公布有关政策,宣传诚信典型。网站开设“贵州省信用信息综合查询平台”专栏,可查询企业和重点人群信用记录,免费下载信用报告,目前法人和自然人合计查询次数和下载次数分别为3498万次、6319次。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手机APP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公示、信息查询等服务,网站共发布信息3.6万条,累计访问量1270万人次。“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在2019年全省电子政务网及政府网站创新发展优秀案例评选中获得全省政府网站第五名。

贵州信用联合奖惩平台以“贵州信用云”为数据交换总枢纽,率先在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开展信用联合惩戒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在省政务服务网累计实施信用核查139万次,累计依法拦截3094次;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累计查询153,206次,依法拦截875次。下一步还将在“信易贷”服务中搭建起银行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信息桥梁的作用,更好助力贵州省实体经济发展和脱贫攻坚任务。

直面“不敢不愿不能”共享难题

健全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开放流程

记者: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桩”。请问贵州省在联通数据方面遇到过哪些困难? 如何克服的?

张应伟:目前贵州省依托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归集了省、市、县99%以上的公共管理部门信用信息,横向同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省生态环境厅、省文旅厅、省应急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等20多个部门完成了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虽然贵州省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部分政府部门“不敢共享、不愿共享、不能共享”的困难,必须予以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一是“制度缺位,不敢共享”。制度层面尚未明确信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后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和信息共享的责任主体导致部分政府部门不敢共享数据;二是“认识不足,不愿共享”。部分政府部门对信用信息专享的权属观念较为严重,出于对共享后果的“未知恐惧以及部门利益的考虑,不愿主动进行信用信息共享”;三是“标准规范滞后,不能共享”。目前政府信息共享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国家、省数据共享标准规范不统一,行业间数据标准规范不统一,对数据格式、质量标准、数据可读性等均尚未作出明确要求,数据共享难度大。

为解决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存在的困难,贵州省在制度设计、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强化督查问责等方面采取了有效措施。一是完善制度设计。加快出台《贵州省政务数据共享开放条例》,对政务数据资源的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以及信息共享的责任主体等通过法律的方式予以明确;二是健全信用数据标准体系。对新建政务信息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规范;对已建成的政务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接口规范,保障数据之间共享渠道常态;三是规范信用信息共享开放的流程。完善信用信息归集、处理、存储和应用等业务流程,逐步实现数据共享交换的自流程化、智能化;四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能力。依托贵州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按照全省“一云一网一平台”安排部署,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贵州)的各项功能,夯实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五是建立绩效考核与问责机制。探索将信用信息共享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政府目标绩效考核,明确各地各部门信用信息共享职责,提升信信用信息共享交换质效,推动跨地域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

大力推进“信易+”工作

16个生活场景释放信用红利

记者:贵州省在探索“信用+”守信激励工作方面取得了哪些积极进展?

张应伟:截止目前,贵州省已印发《贵州省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方案》《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等守信激励方面的文件,并按照文件要求有序开展守信激励工作,成效显著。一是积极开展“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贵州省已举办两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活动,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等259家企业被评选为“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获评企业将在税收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金融服务、政府专项资金及贴息安排等方面享受联合激励政策;二是大力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贵州省将从审批、贷款、扶贫、旅游、交通、就医、购物等十六个与生活密切相关的信用应用场景,有效开展“信易+”工作,并不断拓展“信易+”守信激励范围,向符合支持条件的诚信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易+”服务,让守信的无形价值变成有形价值。以“信易贷”为例,目前贵州省已有134家银行机构入驻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并发布了111个信用金融产品供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选择;三是逐步推进“银税互动”工作,截止目前,“贵州信用云”已为全省50余万户纳税人评定授信额度,23,068户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凭借纳税信用获批贷款293.4亿元,实现了“以税授信、以信促贷”的效用。

构建信用监管新型机制

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

记者:去年,贵州提出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信用承诺、信用公示为特点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请问目前这项工作进展如何?

张应伟: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贵州省印发了《贵州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方案》,并从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支撑保障等方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扎实推进“七天双公示”工作。印发《省发展改革委 省市场监管局 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及时归集全省4000多个县级以上行政部门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许可事项数据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截止目前,全省共归集双公示数据1411万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1367万条,行政处罚信息43万条;

二是依法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公示。全国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贵州)累计归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严重环保违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等各类违法失信信息710万条,并通过“信用中国(贵州)”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布;

三是开展信用修复承诺公示。对因违法失信受到行政处罚并在“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公示的企业,企业在申请信用修复时须履行完毕法律义务、消除不良社会影响、超过展示期限并在“信用中国(贵州)”网站公示信用承诺书,自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目前,全省已累计有两千余家企业公示了信用承诺书。

聚焦三项重点工作

加快推动形成联合惩戒大格局

记者:下一步,贵州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有何考虑和安排?

张应伟: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贵州省的信用建设进入了全面发力、深入渗透、组合推动的新阶段,下步将做好三项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重点领域开展诚信建设,有的放矢。以建设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为契机,紧紧围绕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大重点领域诚信建设,着力推动信用法规制度建设、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上网公示、信用监管等工作。

二是加快推进“信易+”守信激励工作,重点突破。依托全国信用信用共享平台(贵州),完善信用信息采集标准规范,切实利用信用信息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信易贷”产品和规模,有序、稳妥扩大“信易贷”规模,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政策获得感,畅通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良性循环。

三是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机制。创新事前信用监管,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加强事中信用监管,加快全面建立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大力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完善事后监管,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健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认定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依法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与此同时,贵州省的信用立法正在加快推进,我们将以更高层级、更加完善的社会信用立法,进一步改善经济社会信用环境,形成与贵州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框架和运行机制,全面打造良好营商环境。

今后,我们要加快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惩戒大格局有效发挥作用,推动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基本形成,努力推动贵州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再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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