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皮协〔2020〕4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和国家发改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试行)》(发改经体〔2016〕2657号)的要求,中国皮革协会加快推动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继续规范开展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培育企业信用品牌,并定期发布。现将2020年此项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本着企业自愿申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信用等级评价。
二、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包括皮革、毛皮、皮革和毛皮服装、鞋靴、箱包皮具、皮革和制鞋机械、皮革五金、鞋用材料和皮革化工等制造企业和进出口贸易企业、专业市场、专业店等商贸流通企业。
三、等级划分及有效期
信用等级分为三等五级,从高到低分别为AAA、AA、A、B和C,根据情况可扩展至BBB、BB、CCC、CC等级别,等级有效期为3年。
四、申报时间
2020年3月2日至6月30日
五、申报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六、费用
每家参评企业需交纳信用等级评审费(含第三方评审费、专家评审费、管理费和资料费等)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复评不再收取费用,但不包含因需实地核实相关材料所发生的费用。
七、评价程序
1、企业申报
企业首先注册为中国皮革网(www.chinaleather.org)会员,登录会员中心后,进入信用评价系统,根据企业性质选择申报制造类、市场类或进出口类信用评价。或登录中国皮革网信用皮业频道,下载《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制造类)》(附件2)或《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市场类)》(附件3)或《中国皮革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进出口类)》(附件4),如实填写电子版申报书,并发送至mrh@chinaleather.org电子邮箱。
2、资格初审
中国皮革协会对企业资质、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核并提出意见,必要时可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申报材料不齐的企业限期补充材料。初审通过后,申报企业按照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按序目装订成册报送中国皮革协会,同时将评审费用汇至中国皮革协会指定账户。
3、第三方评审
中国皮革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后,把申报材料提交签约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依据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型,按评分细则逐项评价打分,出具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初评结果。
4、网络公示
中国皮革协会将拟公布的企业信用等级在中国皮革网、中国皮革协会微信微博等进行网络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协会批准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标准条件的企业,需经中国皮革协会理事长办公会批准通过。
7、年度复评
在信用等级有效期内,企业每年年底向中国皮革协会报送当年信用信息,中国皮革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年度复评,并向参评企业出具年度复评报告。
8、重新申报
为维持信用等级的有效性和连续性,企业在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应提前3个月重新提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请,中国皮革协会按上述程序,对参评企业信用等级进行重新评价。2020年信用等级有效期满,需要重新评价的企业名单见附件5。
八、颁证授牌
拟定于2020年8月31日在上海召开的中国皮革协会八届五次理事扩大会议上颁证授牌。
九、结果应用
1、信用好的企业在协会会员级别晋级、品牌推选等方面享有优先权。
2、优先推荐其参与政府、部队和援外采购,国内外名企代工等合作。
3、积极为企业争取在信贷、检验检疫、监管、品牌评优等方面的激励政策和措施。
4、通过各类活动、中国皮革协会微信微博和中国皮革网予以宣传及推介。
账户名:中国皮革协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四支行
账 号:0200004109014450660
联系人:张 雷 马瑞华
电 话:010-65286467 65132303 13811139669
传 真:010-85110167 电 邮:mrh@chinaleather.org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金贸大厦C2座709室(100044)
中国皮革协会
2020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