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地纷纷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扶持力度,相关政策为中小微民企增氧、造血、强体。但半月谈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政策制定不到位、传导不到位,加上部分政府部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祟,一些地方民营企业优惠政策仍然不落地、难兑现,结果政策信用透支,民企获得感不强。
惠民企政策害了“四重病”
政策兑现时间长。西部某市政协去年一次调研发现,在该市下辖某县,来此投资的一家风能有限公司自2015年以来应奖励资金919万元未兑现。截至2017年8月,全市符合专利补助条件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共376件,应补助的专利资金109万元没有到位。
有些国家补贴政策迟迟不到位,甚至让企业经营举步维艰。西部某县一家生物发电公司于2015年建成并网,至2017年11月,应享受国家电价补贴1.07亿元没有到位,企业于2017年12月停产。该县另一家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三河镇光伏发电项目,补贴资金3766万元未到位,职工6个月未发工资。
政策配套不落地。某省2013年出台《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树立“公交优先、城乡一体”发展理念,提供资金、土地等要素支持和保障;各级政府每年要安排不低于1%的当年财政预算收入,作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运营补偿补贴等。
该省一家民营公交企业反映,这份文件出台6年多了,当地政府一直没有落实配套政策,不仅没按文件规定给予公交运营性亏损补偿补贴,也未给予公交土地扶持,导致公交企业运行艰难,面临停运倒闭。
附加条件门槛高。目前全国多地都在培育中小企业成长为行业“隐形冠军”,抢占细分市场行业份额。一家包装产品企业反映,该企业产品在国内市场占有率已超过50%,是名副其实的“隐形冠军”,但实际申报中,相关政策仍对企业近年来主营业务收入的利润增长率有增长要求,这与“隐形冠军”发展实际明显不符,“因为细分市场总量有限,达到一定占有率后,不可能继续保持高增长”。
政策对象有偏向。在民企发展扶持方面,地方普遍存在重视大型企业,忽略中小企业;偏重招商项目,轻视本土项目。不少政府部门干部坦言,在扶持民营经济的实际操作中,更多考虑资金投入和政绩产出比。比如服务好一家大企业和服务好一家中小企业,时间、精力成本差不多,但做好10家中小企业带来的政绩,肯定不如服务好一家大型企业带来的GDP更显眼。一些扶持政策,都有投资强度、业务增长等附加条件,扶持力度在落实中就会有所偏向。
政策制定不到位,针对性不强
一些政策制定缺乏针对性,没有戳中民企发展的痛点,导致政策总是“隔靴搔痒”。不少企业负责人反映,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等中小微民企痛点,尚需实质性破解。
“我从来没有从银行贷到过一分钱。我们养殖企业的猪舍不能作为抵押,在银行贷不到款。”中部某县一猪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说,“今年猪周期被疫情打破了,按道理这个时候银行应该赶紧支持我们补栏,但现在银行对我们依然处于抽贷状态。”
采访中,PPP项目“公私合营”不到位,是民营企业家反映较多的问题。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浙江一家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企业副总裁程鹏认为,在国内实际操作中,PPP模式的市场化程度仍相对不足,国有资本介入较多,且各项政策、融资渠道等向国企、央企倾斜,影响了民营企业参与竞争、创新发展的积极性。
“近些年民营企业的营商环境已经发生很大改变,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应该更有针对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李鸿昌认为,一些惠民企政策未能瞄准两大发力点:一是鼓励民营企业做好公司治理改革,引导民营企业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进行自我改造;二是引导民营企业强化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
政策传导不到位,政府部门现“政策形式主义”
除了政策制定不到位,政策传导不到位,也导致惠民企政策不落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科技局局长周坚告诉半月谈记者,科技局在服务企业的时候,企业常说有这么好政策竟然不知道,是“收发式”的政策传导方式造成了这一局面。
不少企业反映,有的政府在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上,文件多、口号多,细则少、实惠少。不少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开完会、发完文,就算完成上级任务,经常是让企业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这背后实际上是形式主义在作怪。
重庆市委统战部去年调研发现,自2012年以来,重庆市出台上百个涉企扶持促进政策,但很多民营企业反映获得感不强,有的优惠政策重制定轻落实,执行走样较普遍;还有的是为制定政策而制定,依据上级文件,上下一般粗,政策落实不了。
一些政府部门的官僚主义作风和部门利益驱动,极易助长“政策形式主义”。不少企业反映,政府部门对很多应该减免的税收和审批项目,企业不问,管理部门不说;企业不细问,管理部门不细说。如果企业不主动提出来,有的部门在本已知道应该减免的情况下,还会继续收费和审批。
恪守政策信用
真正落实扶持民企的好政策,当前尤需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让各级政府摒弃政策形式主义,恪守政策信用。
首先,建立政策“刚性兑现”机制。湖北省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叶学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等专家表示,各级政府系统梳理涉企优惠政策,明确各类涉企优惠政策及其实施细则必须纳入政府主动信息公开范畴;对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的扶持政策,进行清理、合并、废止,定期更新发布,让企业对各类优惠政策信息能够一目了然。同时,完善企业项目申报流程,逐步实现网上申报,进一步简化申报流程,对政策申报争议事项确定快速审定、进度告知等流程。
其次,完善涉企政策落实监督机制。要形成“谁发文,谁落实,谁监督”的完善机制,强调监督落实比政策出台更重要的工作理念。建立日常调研、专项督查、社会监督于一体的政策落实监督机制,在监督中结合实际需求调整优惠政策享受条件,切实让各项优惠政策“看得见、够得到、用得好”。
最后,健全梗阻责任追究机制。优惠政策的具体落实还是要靠各级职能部门和基层干部。依靠监察、审计等渠道,对于监督中发现的干部履职不当、落实不力甚至权力寻租等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