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以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积极开展打击伪造骗提专项治理工作,加强业务各环节的审核管理,从源头把控,同时加大事后抽查力度,秉持着“有疑必查”的原则,审定列入失信“黑名单”201人,涉及资金1095万元。
“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引下,按照国家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总体部署,我们积极践行创新发展理念,统筹部署,狠抓落实,努力做好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住房公积金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吴和平说。
建章立制 构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失信惩戒机制 防范资金风险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积极推进诚信制度化建设,以承诺办理制为基础,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大力推进政务诚信,防范骗提、骗贷行为。
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出台了《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将违法违规违约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纳入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给予3年或5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等惩戒措施,同时,依法从严打击不良中介及伪造材料的职工,建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诚信制度体系。
“我真是后悔,中介说只要把身份证给他,其他啥材料都不用,就能帮我把账户里的几万块钱领出来,现在被查出来,单位也知道了,我悔啊。”海口市某单位张先生悔不当初,“不该有这侥幸的心理,也不该起了这贪婪的念头,这中介太害人。”最终,张先生被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纳入失信惩戒管理,5年内不得办理任何住房公积金业务,包括不得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建立住房公积金“黑名单”管理体系 实现“黑名单”信息化管理
依托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根据办法和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业务实际,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开发建设了失信惩戒黑名单管理子系统,对失信职工进行信息化管理。失信惩戒黑名单管理系统设置了黑名单纳入、黑名单异议、黑名单惩戒期限变更、黑名单业务控制等功能模块。目前已实现信息化手段辅助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管理,自动提示和阻断失信职工在惩戒限制期内的业务办理,减少人为的疏忽和错误。
截至2019年3月底,共有1001名缴存职工因住房公积金贷款连续逾期6期以上或伪造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被纳入失信“黑名单”,有力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联合公安部门对伪造证件、印章的违法中介进行了严厉打击。
推进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 加大失信惩戒力度
联合惩戒的方式主要有: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对涉及“双公示”的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动态报送“双公示”事项信息,将列入严重失信的行为上报省信用办。目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已在政务信息资源平台中部署数据共享接口,拟通过省政务信息资源平台接口发布数据至省信用共享平台,有关信用信息数据即时推送,实现同步更新,对社会公布;二是将职工的失信行为通报至工作单位,使得职工不能造假、不敢造假、不想造假;三是涉及伪造证件、印章,假冒他人签名,套取、骗取他人住房公积金等违法行为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对审定失信并列入‘黑名单’的缴存职工,除了实施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内部的惩戒措施外,还将失信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并通过一定渠道公开,适时开展部门联合惩戒。”吴和平说。
他介绍,今后是信用的社会,以个人信用记录为基础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建立完善,一旦严重失信,需要资金时从银行贷不到款,被限制乘坐飞机高铁,被限制高消费,甚至影响子女发展,未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将使得失信者寸步难行。
加大失信与惩戒宣传力度 提高“曝光度”
一是利用“法治宣传月系列宣传活动”及“国家宪法宣传周”活动的契机,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以宪法为中心,以《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失信行为惩戒管理办法》为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二是在局门户网站开辟诚信建设专栏,设置“文件依据”“住房公积金失信案例”等项目,加强对信用建设有关规范性文件及住房公积金失信案例的曝光,共曝光了4期典型案例;三是通过报纸、南海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失信案例的社会曝光力度,形成警示效应。自开展失信惩戒管理以来,针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事件,共曝光5次,如省直局对伪造证件的2名骗提职工和1名中介报案和曝光,骗提职工和中介被处10天的行政拘留;三亚局采取报案、约谈及批评教育、通报单位等措施严抓套取骗取行为,发现19名职工涉嫌伪造材料套取住房公积金,阻止了255.3万资金被骗取;澄迈局查处8名职工通过中介伪造房产证套取住房公积金,在县电视台和网站上公开曝光违规行为等。
数据共享与制度并行 为诚信体系建设提供保障
下一阶段,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继续推进住房公积金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修改完善信用评价管理体系,建立完整的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制度,防范骗提骗贷风险;进一步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不动产、住建、市场监管、公安户籍、民政等系统联网查询,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信息共享质量和使用率;继续加强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完善黑名单信息系统的改造升级,进一步做好与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引导职工主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另一方面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失信主体的监督力度,依法曝光典型失信案件,形成舆论压力和道德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