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赶时间,快递小哥、外卖骑手“玩命飙车”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不胜数。人们一边同情这些年轻人生活不易,一边抱怨过个马路都不安全。都说,每一个外卖骑手,都有一辆改装电动车,这些车辆管理难,出了事故赔偿难,本次人代会上,有10多位省人大代表都提出了加快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的建议。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石小磊
惊心!36%交通死亡事故中有电动车身影
2017年7月,山东某市一名外卖骑手撞到过路市民,导致车翻人摔,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2018年3月,深圳一名快递小哥与汽车相撞,经抢救无效死亡。
省人大代表、中国邮政苏州分公司投递局新区投递班班长吴爱军说,据公安部门统计,目前江苏全省电动自行车的保有量达到3000万辆,而且这一数字还在以每年8%的趋势在增长。另一方面,在交通死亡事故中,涉及到电动自行车的要达到36%,这一数据也在逐年上升。
身在邮政行业的吴爱军代表做了个调研,他发现导致电动车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电动车生产时,就存在超重、超大、超速的问题。由于监管缺失,市场上又存在大量小作坊生产、拼装、改装行为,致使严重超标车辆大量出现。另一方面,许多城市的机动车增长,使非机动车道被“瘦身”,也间接导致电动车抢道事故高发。而且,大量无牌电动车上路,出了事故逃逸调查难,也让许多电动车骑手心存侥幸。
代表建议结合新国标为电动车立法
今年,电动车的管理迎来一个新的契机。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室主任金怡代表说,电动自行车的新国标将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试行,将最高车速从20公里/时调整为25公里/时,整车质量由40公斤提高到55公斤,电动机功率由240瓦调整为400瓦,从而让消费者获得了比普通脚踏车更大的出行半径。那么,相关部门在立法时应明确源头管理职责,对生产、销售超标车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那些整车质量超过70公斤、车速超过40公里/时的超大、超重“快递车”是否到时候该退出大街小巷了?金怡代表也建议,给已经领牌上路的超标车辆,设置1-3年过渡、淘汰期。
将违法者纳入诚信档案使其处处掣肘
金怡还建议,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联合惩戒机制。对生产企业、经销商销售超标、不合格电动车的,应纳入企业、法人信用管理;对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驾驶人,交管部门处罚后,也应记入诚信档案。有失信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在行政管理、资格认定、职业准入、个人信贷、车辆保险等等方面都会受到限制。
目前的电动自行车是没有任何保险项目的,为此,在金怡等10名代表提交的议案中建议,对电动自行车参照机动车交强险的购置,强制要求购置保险项目,并将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纳入社会救助基金。
吴爱军等6名代表则建议,鼓励保险机构根据电动自行车的特点,设计新险种,根据交通责任界定,设置保险赔偿机制。一方面可制约驾驶人违法违规行车行为,另一方面也可以减少责任方因无力承担赔偿而逃逸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