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放心粮油工程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高长春市粮油消费质量和安全水平,长春市召开创建放心粮油城市会议,决定下一步将为我市粮油行业建立健全信用档案,争取用5年时间创建“放心粮油城市”品牌。长春副市长陈巳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提出,长春市在粮油安全方面,全面加强粮食收购、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等各环节的监管,建立“从田间到餐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和标准化、诚信化、规范化的安全体系,建立“政府组织、部门推进、属地负责、行业促进、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提升粮油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对粮油产品的消费安全。
陈巳表示,2012年长春市将加强精度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各县(市)区要继续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办公条件,配齐检化验设施,加强检测人才培养,全面提高综合检验能力,2013年5个县(市)区的监测站都要达到国家级实验室验收标准,切实为加强粮油质量监管创造条件。
2012年起,长春市决定大力加强粮食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卫生标准,提高粮油产品质量;同时,要建立健全信用档案,确保所有粮油经营企业进货索证索票率达到100%,建立台账率100%,可追溯率100%,提高粮油企业的信用水平。
2006年以来,长春市在城区已经认定“放心粮油经销店(超市)”、社区“放心粮油销售店”147个。未来5年,全市要再建10个大型粮油批发和配送中心。城区建立200家“放心粮油店(超市)”,县(市)区建立不少于100家“放心粮油(超市)”,农村每个乡镇要建立2—3家放心粮油店(超市)。
2012年,长春市将继续加大粮油质量检测力度,全市要抽检2000个批次以上,通过建立和完善粮油收购、储存、加工、销售等全过程的管理制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2012年起,长春市将积极推进粮油品牌战略,针对我市粮食品牌尤其是大米品牌繁杂零散的现状,整合品牌资源,力争5年内培育省级名牌大米5个、国家级名牌大米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