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央行注销海航集团旗下企业征信备案资格
8月1日,央行官网发布关于注销渤海征信有限公司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的公告。公告称,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企业征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因渤海征信有限公司业务调整,主动申请退出企业征信业务备案,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决定注销该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渤海征信有限公司持有的《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证》(01024)作废。
渤海征信有限公司系海航集团旗下征信公司。由海航云商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7%,聚宝互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出资43%联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2015年获得央行企业征信备案资质。
二、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7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
8月1日,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发布“7月份新增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公示及公告情况说明”。7月份,相关部门向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送失信黑名单信息新增319831条,涉及失信主体285465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121278家,自然人164187人;退出失信黑名单主体192587个,其中法人及其他组织102579家,自然人90008人。
三、住建部公布专项整治首批20家违规房企与中介名单
8月1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根据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 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一批各地查处的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名单包括北京市永昌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
住建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批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哄抬房价、“黑中介”、捂盘惜售、未批先售、虚假宣传等方面,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住建部门已对这些企业采取罚款、暂停网签等处罚措施。住建部要求各地继续深入开展专项行动,通过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两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
8月2日,发改委办公厅、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对失信主体加强信用监管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8〕893号),旨在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加快化解存量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建立防范和减少增量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全面增强市场监管能力,增进各类主体诚信意识,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通知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
通知称,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关键在加强对失信主体的信用监管。一方面要促使失信主体加快整改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另一方面要加大失信成本,引导各类主体依法诚信经营,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五、13部门联合整治骚扰电话 严重违规或列入信用记录
8月2日,《中国改革报》发布消息称,工信部、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13部门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决定自今年7月起至2019年12月底,在全国开展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包括全面清理各类骚扰软件、严格规范金融类电话营销行为等,并将违法违规行为列入相关信用记录。
六、国务院办公厅通报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
8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正式对外发布,通报的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包括改革投资审批等制度方面8项、便利企业开办和经营方面3项、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方面3项、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方面4项、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方面4项以及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方面6项。
七、上海市“信易+”取得突破性进展
信用惠民工程是上海社会信用建设工作中的重点工作,让上海市民体验到守信给生活带来的各种便利措施和服务,切实感受到守信激励的获得感,让信用有用,信用有价,信用有感的理念深入人心,优化社会信用环境,达成全民“知信用、享信用”是上海市信用建设一直追求的目标!随着国家守信激励创新行动的实施,上海市“信易+”取得突破性进展。
8月3日,上海青年守信联合激励行动计划2.0新鲜出炉。如果你是一名在“志愿汇”上注册过的青年志愿者,如果你的信用等级足够高,109项现金或现金抵扣优惠措施,优惠总值超过2.68亿元将成为你的福利。
8月18日,上海首批信用惠民清单新鲜出炉。如果你是上海市18 周岁(含)以上常住人口,包括上海市户籍人口和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的非上海市户籍人口,如果你的信用等级足够高,信用越好,优惠越多!首批30家企业为上海守信市民提供了“租、行、游、购”等各大领域的优惠。
八、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签署“诚信自律承诺书”
8月3日,民政部组织开展“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承诺书”集体签署仪式,30家在京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签署了“诚信自律承诺书”。下一步,民政部将完善“诚信自律承诺书”的内容,并适时向全国42.5万家社会服务机构推广,以提升整个社会服务机构的诚信自律水平。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表示,组织这次“诚信自律承诺书”签署仪式,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向全国宣示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自觉遵守“诚信自律承诺书”的信心和决心;二是充分展现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给省、市、县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服务机构作出表率,推动整个社会服务机构队伍诚信自律水平不断提升;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社会监督,着力打造“诚信受褒扬、失信受惩戒”的良好环境,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以诚信自律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
九、中央文明委组织有关成员单位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
8月6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 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组织中央文明委有关成员单位,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
这19项专项治理工作包括: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专项治理,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失信行为专项治理,扶贫脱贫失信问题专项治理,无证行医、非法医疗问题专项治理,假药问题专项治理,拖欠工资问题专项治理,“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治理,逃税骗税和“假发票”问题专项治理,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交通运输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论文造假、考试作弊专项治理,骗取保险问题专项治理,非法社会组织专项治理,慈善捐助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营业性演出市场虚假宣传及炒票问题专项治理,“假彩票”问题专项治理,假球黑哨、使用兴奋剂问题专项治理等。
十、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8月6日,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这是自2017年1月之后,临汾市再次被约谈。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指出,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约谈要求,临汾市要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从根本上解决全市大气环境严重污染问题。要深刻汲取教训,全面举一反三,依纪严肃问责,并以案为鉴,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十一、科技部通过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
8月6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随着一系列改革举措紧锣密鼓地出台,科研诚信建设打出政策“组合拳”:从《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到《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再到《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科技部等有关部门通过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正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净化科研生态环境。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加强科研活动全流程诚信管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科技部等有关部门正推进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强化科研诚信审核,将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状况作为参与各类科技计划的必备条件。
此外,科技部还将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制度化建设。依法依规制定统一的调查处理规则,建立健全学术期刊管理和预警制度,支持相关机构发布国内国际学术期刊预警名单,并实行动态跟踪、及时调整。
十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老赖”进行任职资格限制近28万人次
8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18年上半年市场环境形势分析并答记者问。分析指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建成运行后,涉企信息更加全面准确,信息不对称痼疾得到有效破解。各级各部门将各类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企业依法履行年报义务,及时公示即时信息,共归集涉企信息5.95亿条。截至今年6月底,公示系统累计查询量488.7亿人次,对“老赖”进行任职资格限制近28万人次。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进一步树立开放、共享、协同、共治的理念,积极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机制,促使各项联合惩戒措施落地,深入推动企业信用监管,构建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惩戒力度,推动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十三、国家发改委部署进一步完善“双公示”工作
8月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从善“双公示”信息数据标准规范、夯实“双公示”工作信息化支撑基础、优化“双公示”信息开发应用、建立“双公示”长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完善“双公示”信息主体权益保护机制、加强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保护等多个方面对“双公示”工作进行部署。
十四、第二届中俄信用合作发展论坛在绥芬河召开
8月8日,第二届中俄信用合作发展论坛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召开。第二届中俄信用合作发展论坛是第六届中国国际口岸贸易博览会框架下的一项重要活动。论坛旨在为优化中俄两国边境地区投资合作环境,促进经贸繁荣发展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十五、民航局:8月新增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
8月10日,民航局举行月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民航局综合司副司长顾晓红介绍,8月新增946名限制乘坐民用航空器的严重失信人,其中220人用“假证”乘机。
十六、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底前将通报一批政务失信典型案例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明确开展政务失信专项治理,对拒不履行承诺、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要依法依规追责,2018年年底前通报一批典型案例。
十七、首届太湖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启动
8月16日,首届太湖信用大数据创新应用大赛正式启动。该大赛旨在进一步推动政务、企业、运营商的数据开放试验,推动大数据在城市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大赛将从“开放、共享、应用、创新”四个维度出发,以发掘相关“大数据+信用”创新项目为引,吸引智库人才集聚、吸纳新鲜战略资本,以丰富信用苏州建设储备,深化大数据与信用体系融合。
十八、交易商协会给予大公国际严重警告处分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8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加强市场自律管理 规范信用评级市场秩序》公告,决定给予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下简称“大公评级”)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一年。
十九、体育总局印发 《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
8月20日,体育总局印发 的《体育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明确提出,省级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主体或从业人员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一)应当取得行政许可而未取得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体育经营活动,未按要求限期改正的;(二)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体育经营活动相关行政许可的;(三)在体育经营活动中,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四)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一年内受到行政机关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五)发生重大兴奋剂违规行为、重大安全事故等,承担主要责任的;(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七)按照省级地方性法规或者省级政府规章规定,须列入黑名单或者严重失信名单的;(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应该列入体育市场黑名单的。
二十、虚报冒领扶贫资金将入失信人员名单
8月2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表示,我国脱贫攻坚面临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扶贫工作中还存在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精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数字脱贫虚假脱贫、扶贫资金违纪违规使用等问题。
《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要求,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国家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二十一、六部门联合发文称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
8月20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落实用户实名制度,加强网络主播管理,建立主播黑名单制度,健全完善直播内容监看、审查制度和违法有害内容处置措施。
二十二、北京市市长陈吉宁调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8月21日,北京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吉宁深入信用机构企业调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就信用建设模式、经验、做法进行详细的考察、交流和探讨。他强调,要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手段,加快推进信用北京建设,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8月23日,为落实北京市市长陈吉宁调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时提出的明确要求,北京市经信委组织各区信用建设牵头单位到新华信用参观“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与信用北京建设成果展示”。
二十三、《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进行一审
8月22日,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厦门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进行一审。该草案围绕社会信用信息规制、激励与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会信用服务行业发展与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制度设计。
二十四、九部门联合发文开展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
8月23日,国家卫健委联合工信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2018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提出,建立完善严重违法行为的“黑名单”制度并公之于众,对于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或个人,要实现医保拒付、行业拒入、公众拒斥。
对于利用医药代表身份参与产品销售、药品统方、处理票款、商业贿赂、提供捐赠、误导用药、歪曲疗效、隐匿不良信息等与其工作无关的行为,应当列入“黑名单”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对所属医药代表违规情况严重的医药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治理局面。
二十五、交通运输部:加快建立健全网约车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8月24日,交通运输部举行8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表示,将加快建立健全网约车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用信用约束手段规范网约车行业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于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各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由交通运输、网信、通信、公安、人民银行、税务、工商和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处理。
此外,交通运输部也正会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研究建立出租汽车行业信用体系,此前已就《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十六、三部委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
8月27日,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交通出行领域严重失信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在公路、铁路、民航、水运、城市交通等多个交通出行领域分步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治理对象既有企业也有自然人。
二十七、国家发改委发布第六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涉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8月27日发布第六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
第六批涉金融领域黑名单包括严重债务失信人、非法集资(自然人)、非法集资(企业)、其他严重违法名单(企业)、其他严重违法名单(自然人)、严重失信 PEVC 企业。
二十八、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公布成绩 北京获第一
8月27日,在北京举行的全国营商环境评价现场会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上,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发布了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结果,北京市在试评价城市中排名第一。
会上发布的北京优化营商环境成绩单上显示,北京市精准制定“9+N”系列政策措施,聚力营商环境示范工程建设,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等方面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在第一批试评价城市中名列第一,其中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维度、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维度均排名第一,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居前列。
二十九、国家发改委通报一季度“双公示”第三方评估结果
8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通报2018年一季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第三方评估结果暨启动二季度评估工作的通知》,通报了一季度“双公示”第三方评估结果,并就二季度“双公示”第三方评估工作进行部署。
三十、京津冀旅游部门签发备忘录加强联动奖惩
8月28日,北京市旅游委与天津市旅游局、河北省旅发委共同签署了《京津冀地区旅游信用协同监管合作备忘录》,在平台对接、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方面实现共同发展,推动京津冀统一的诚信体系建立和信用奖惩联动机制的落实。
根据备忘录,三地将搭建京津冀旅游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以“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为依托,着力打造“京津冀旅游信用”板块,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架构和接口标准,逐步建立京津冀地区旅游企业名录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实现跨区域旅游信用信息的查询和共享。
同日,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正式上线,平台已对接各项信用数据1.7亿余条,覆盖全北京41816名导游、2669家旅行社、285家A级景区、547家星级酒店等。北京市旅游行业信用监管平台于2017年3月30日开始建设,基本实现信用信息的“归集、查询、公示、监管、预警”五大功能。
三十一、全国信用惠民便企现场交流会召开
8月28至30日,全国信用惠民便企现场交流会在广东清远召开。会议重点交流各地开展诚信承诺、信用惠民、“信易+”等工作情况和经验。国家发改委连维良副主任在会上作了题为《创新监管机制信用惠民便企加快推进信用建设迈上新台阶》的讲话,指出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社会信用体系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并结合当前“滴滴出行”等社会热点案例、失信联合惩戒法律支撑等方面内容从社会、法律、体系层面进行了阐述和剖析,为下一阶段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和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
三十二、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正式上线
8月29日,由中央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办、新华网承办的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29日在京正式上线。这是治理网络谣言、打造清朗网络空间的重大举措,旨在为广大群众提供辨识谣言、举报谣言的权威平台。目前该平台已整合接入全国各地40余家辟谣平台辟谣数据资源3万余条,构建了对网络谣言“联动发现、联动处置、联动辟谣”的工作模式。
三十三、保险业将建实名查验登记平台 提升监管“穿透”能力
8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发布消息称,保险业将建立保险实名查验登记平台,用于保险实名信息查验、登记和保险账户管理,旨在规范保险业务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保险机构、保险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及其从业人员被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银保监会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其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投保人、被保险人等存在使用虚假身份证件、冒用他人名义、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的,银保监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将其纳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十四、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就《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管理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8月30日,中国认证认可协会向各会员单位、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发出通知,就《认证机构和认证人员失信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