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网络截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重点从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四个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对今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安排。
记者梳理后发现,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要点》更加细化,其中提出涉及政务热线、“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方面事项的一系列新要求,让政务公开更透明,让政府办事更亲民。
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开展政务舆情应对效果评估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要点》对政务信息的公开解读回应工作做出了更加细致的要求,不少要求都是首次提出。
在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提出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同时,提出要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信息公开机制。
在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方面,提出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同时,提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推进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回应社会关切、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提升预算和债务信息透明度、助力深化财政改革的重要举措”,安徽省政府政务公开办业务二处处长高勋炳谈到:“国务院办公厅在去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中提出公开地方政府债务,但各地财政透明度差异较大,尤其是债务信息公开欠佳,有必要制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内容和程序等,便于各地统一执行,方便老百姓知情、监督”。
此外,在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方面,提出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方面,提出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
对此,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公开办副调研员许福成表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存在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等问题时,容易引发社会风波,给政府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这次《要点》提出要建立问责制度,将倒逼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增强舆情意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同时,还要加强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防止舆情回应不当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
随着我国“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日益推进,今年的《要点》在此方面也有颇多举措。
在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方面,提出要及时公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及阶段性成果。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推动更多事项在网上办理,实现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让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同时,提出要加快各地区各部门政府网站和中国政府网等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国漫游”。
对此,高勋炳表示,通过政府网信息整合,实行“一网通办”“全国漫游”,可以实现政务服务的供给创新。一方面,以政府门户为总入口、以居民身份证号作为自然人办事唯一标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法人办事唯一标识,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群众办事一处登陆、一次认证,实现“一网通办”“全国漫游”,企业和群众通过手机、互联网足不出户就能办成事,对于解决群众网上办事多网站查找、多处注册、多系统登录等烦心问题、梗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另一方面,实行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实现咨询、预约、申报、受理、办理、支付、公示、查询、投诉、评价、监督等一体化运行,7X24小时服务,打破时间限制,群众办事渠道更加多样、方式更加快捷。
在优化审批办事服务方面,提出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
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
政务公开平台是进行政务公开工作的载体,作用重大。
与以往相比,今年的《要点》提出要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按照“谁开设、谁管理”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
同时,《要点》提出要针对群众反映的政务热线号码过多、接通率低、缺乏统一管理等问题,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进行全面清理,加快整合各类政务热线电话,年底前将清理整合情况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厅(室)备案。
在规范有序开展政府公报工作方面,《要点》提出要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
“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国办前不久印发《关于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22号)明确指出,地方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应及时送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供本级政府公报刊登”,许福成解释。
许福成表示,当前有的政府公报存在法定载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工作机制不健全、部分规章文件发布不及时、查询使用不便捷等问题,不能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日益增长的需要。这次《要点》提出推行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文件由本级政府公报统一发布制度,旨在推动解决上述问题,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
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今年的《要点》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方面的措施更加明确、具体,多项首次提出的要求让公开工作进一步有章可依、有制可循。
《要点》提出要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总结验收工作。各试点省份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责任,扎实推进试点工作,8月底前完成试点验收,9月底前报送试点成果和总体情况,其中每个试点领域报送一套公开标准规范建议。
同时,《要点》提出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特别要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依法保护好相关人员个人隐私,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方式和范围。
此外,《要点》还提出要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已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的国务院部门,要根据职责任务变化对目录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尚未完成编制的要在年底前完成并对外发布;实行全系统垂直管理的国务院部门还要在年底前编制完成并对外发布本系统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各省(区、市)政府也要部署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目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
记者了解到,除了以上具体规定,《要点》还提出了有关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等方面的要求。
其中,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方面,《要点》提出要加强实体政务大厅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理顺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调,群众和企业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方面,《要点》强调要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
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面,《要点》提到将修订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地区各部门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在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方面,《要点》指出国务院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主管部门要于年底前分别制定完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要督促有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要点》在体例、内容上有较大不同,一是突出年度要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部署2018年的工作任务,尽可能把措施要求写得明确具体、操作性强,确保各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同时,把公众普遍关心的事项列入要点加以推进,包括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公开、提升实体政务大厅服务能力等”,自然资源部政务公开办调研员刘金华谈到,“此外,今年还把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完成的任务列入要点,细化工作要求,抓好督促落实;针对社会关注的有关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有关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这些做法都将让政务公开更透明,让老百姓办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