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决策部署大背景下,辽宁省沈阳市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幸福沈阳 共同缔造”为突破口,全面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断夯实基础,探索创新建设模式,让“信用沈阳”走到了社会舞台的最前沿。记者近日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采访了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阎秉哲。
记者:作为首批全国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沈阳市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进展如何?
阎秉哲:沈阳市以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为契机,将信用体系建设贯穿于政府各项工作和社会活动之中,不断夯实社会信用体系基础建设,形成了“信用共建”的良好格局。
一是完成了机关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等存量代码换(证)照工作和新登记注册单位赋码工作,实现“一照一码”全覆盖,并于2017年6月9日,率先完成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换码工作,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打下基础。
二是建设了沈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二期)工程。平台联通全部市级行政部门以及所辖全部13个县(区),形成纵向联通国家、省、县(区),横向覆盖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的信用信息服务网络,信用信息归集覆盖全市全部信用主体。
三是开通“信用沈阳”网站,成为发布信用政策、沟通社情民意的“总窗口”。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七天双公示”制度,实现“信用沈阳”与“信用中国”网站对接,推进了政府信用平台数据向信用服务机构开放共享。市发改委、人社局、建委、工商局等部门共同制定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清单,通过“信用沈阳”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
四是建立健全奖惩联动机制,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将工商、税务、海关、建设、环保、食药监、安监、法院等部门“红黑名单”机制化推送至各部门,制定相应的守信联合激励或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形成发起、响应、信息推送、联合奖惩、案例报送、效果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机制。随着联合奖惩工作的不断深入,“守信者一路通畅,失信者寸步难行”的信用奖惩氛围正在逐步形成。
记者:在您看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沈阳市的发展有何意义?
阎秉哲:新沈阳,信天下。加快推进沈阳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提升城市形象,增强综合竞争力,全面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的有效方式。其一,有利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投资信用环境和金融信用环境,大幅提高市场效率,形成对外经济辐射和扩张能力;其二,有利于吸引信用资源,增加各类信用资产的投放,形成比较优势,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城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城市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其三,有利于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和推动“放管服”改革;其四,有利于形成覆盖全社会的信用惩戒大格局,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文明城市创建,营造健康和谐社会环境。“信用沈阳”建设不单单是在道德层面要大力倡导“诚信”,更需要一场制度机制上的创新与革新。
记者:目前沈阳在政务诚信领域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
阎秉哲:在政务诚信方面,我们制定出台了《沈阳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政务诚信建设基本要求,构建政务诚信基本框架,创新政务诚信监管机制,明确政务诚信总体目标、重点领域和责任分工。同时,出台实施了《政府和企业失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和成果导向”,扎扎实实开展整治行动,重点选择政府机构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拖欠工程款、拆迁款和招商引资承诺不兑现等问题持续跟踪推进,不断扩大整治成果。同时,建立和完善解决问题长效机制,促进政府诚信建设。在国家发改委开展的政务失信专项治理行动中,沈阳市率先完成清零任务。
记者: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沈阳市有哪些亮点、创新点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阎秉哲:通过解放思想,大胆创新,我们在“信用沈阳”建设中不断加强对信用信息的开发应用,使信用建设成果最大程度惠及社会。探索创新沈阳模式,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经验和借鉴。
一是推进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查询使用信用信息,重点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领域应用信用信息,作为重要参考依据。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引导社会征信机构开展征集工作,为信用服务业发展夯实基础;通过“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的发展模式,积极培育信用服务市场,推广信用产品应用。
二是开展对各区、县(市)信用监测工作。与中国经济信息网合作,利用中国经济信息网评价模型对各区县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以及司法公信等信用状况进行实时监测,并按月度发布监测结果和预警报告,以点带面,以区县信用建设推动全市信用监测,推动我市政务诚信水平不断提高。
三是探索开展个人信用评价工作。沈阳市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战略合作,推出了融汇“数据+模型+场景”产品—“优你?玫瑰分”,提供个人信用分查询服务,提升“优你?玫瑰分”的使用价值,推广在政府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场景,尝试在图书借阅、公交出行、医疗卫生、共享单车等领域提供免押等便利化服务。
四是与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及中小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将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公共信用信息与市场机构掌握的市场信用信息有效整合,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级标准,为金融机构风控提供支撑,同中小金融机构进行对接,为信用评级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和众创企业提供免担保、免资产抵押的纯信用贷款。
“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这是我们凝聚力量、共创“信用沈阳”迈出的关键一步。下一步,我们将尊重群众意愿,倾听群众呼声,不断提升群众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将幸福沈阳与信用沈阳建设联系起来,以幸福建设促进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