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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老赖”掀开信用时代的法律痛点
2017-12-01 09:25:17 来源:中宏网
近日,一则“教科书式耍赖”的视频在网上持续发酵。视频中,当事人赵勇讲述了父亲遭遇车祸成为植物人后所经历的生活巨变,并公布了两年多里与肇事司机黄淑芬就赔偿事宜交涉未果的录音与画面。肇事司机黄淑芬“我就是人品有问题,你在这说还有啥用”“就是躲着你,你爱把我怎么着怎么着”的耍赖撒泼,引发网友的一致谴责。
在被网络曝光,并被冠之以“教科书式老赖”而成为众矢之的后,根据最新消息,供职于唐山平安人寿保险支公司的黄淑芬已经被当地法院处以司法拘留15天,并且冻结相关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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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无疑让已经到了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的受害人一家看到了希望,也让关心这件事的网友和公众看到了公平和正义即将得到维护的希望。但是客观而言,这样的公平和正义,来得确实有些迟。我们在谴责“教科书式老赖”无良行径的同时,更应该反思如何才能避免我们的身边出现更多的“教科书式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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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正因如此,如今的失信成本不可谓不高。根据发改委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761万例,限制733万人次购买飞机票,限制276万人次购买列车软卧、高铁、其他动车组一等座以上车票。不仅海陆空全面限制出行,有的地方还尝试绑定“专属彩铃”、设置永久来电显示、查封微信支付宝账户,全方位敦促老赖们履行义务。
然而,即使“最狠制裁”,面对“教科书式耍赖”却依然“心有余而力不足”。究其原因,信用惩戒是道德谴责的延伸,当失信人选择闭门不出或者罔顾公序良俗的时候,就难以触及失信人的痛点。因此,要根治“教科书式耍赖”,需要针对性的“教科书式惩戒”。失信惩戒在力度上留下的空白,将由法律强制力来填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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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制度是解决社会矛盾,特别是法律纠纷的终极手段。不执行判决和裁定,就是对司法制度的挑衅。《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都明确了针对“老赖”的规制、惩罚手段。既有法律可循,就该严格执法,确保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维护。
然而,不能忽略的一点是,在现实操作中,“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仍有一些老赖逍遥在外。黄淑芬身为保险行业代理人,利用自己久处保险行业的“老道经验”公然耍赖,不仅大大损害了以诚信为生存根本的保险行业的信誉,更挑战着法律的权威,侵蚀着人们对法律的信任。
事实上,“老赖”藐视法律的行径屡见不鲜,法院判罚之后如何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是近年来司法改革重点攻坚的一个顽症。而这个“教科书式老赖”无疑是审视司法执行困境的活生生的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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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有相关规定可以惩罚逃避履行法院判决的违法行为,但这种事后的惩罚常常难以根本解决问题。对于相当一部分具备履行判决能力的“老赖”来说,违法的成本远远低于履行判决所付出的代价,为此他们不惜以各种方式钻法律的空子转移财产赖账不还。
“老赖”逍遥法外掀开的仍是司法制度的不完善之处。因此,要想真正对“老赖”们形成震慑力,还需要在法律与制度层面上做出进一步的改进,比如现在司法拘留15天的“顶格处罚”是不是太轻了?比如能否通过法律与制度的设计,让“老赖”拒绝执行法院判决的时间越久,最后所承受的“惩罚式赔偿”就越多?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把法律的尊严,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视如草芥的“老赖”们尊重法律,才能让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回归。
不能让守法者吃亏,不能让藐视法律者占便宜,是司法正义最基本的底线。对老赖听之任之,就是对公平正义的不负责任;根除制度惰性,确保执法有力,法治的信仰才能深植于世道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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