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做客新华网,就如何打造诚信的网络环境、《网络安全法》对网络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发表了见解。林钧跃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为诚信教育工程提供了法律支撑,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延伸到网络社会、网络空间的法律依据。
林钧跃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这对网络社会建设是非常重要的。《网络安全法》中的若干条款对网络社会诚信建设有具体的、直接的要求。如第六条规定:国家提倡诚实守信、健康文明的网络行为,推动传播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这些规定是诚信建设的基础,为诚信教育工程提供了法律支撑。
林钧跃表示,《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为加快我国网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的作用。《网络安全法》的实施,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了可以依靠的重要方法和手段。同时,《网络安全法》对提倡诚信反对欺诈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部法律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延伸到网络社会、网络空间提供了法律依据。
“构建诚信的互联网环境是社会信用体系要实现的目标。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是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开始的,是为了商务领域有一个好的营商环境,这是最初的目标。经过多年的发展将其扩大到政务诚信范围,也就是政府守信,公务员守信,现在逐渐扩展到了网络空间。”林钧跃说。
林钧跃建议,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我国的网络信用体系建设已经走在了世界前面,可以创建一个中国特殊信用体系的模式给别的国家借鉴,或者帮助别的国家帮助他们建设网络诚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