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修复本是金融术语。它不是删除或掩蔽一个组织的失信记录,而是按照相关程序,证明失信人已经改正失信行为,并做出了相关承诺。企业信用的修复机制将使失信企业在受到严厉惩罚的基础上,还可以获得一个新生的机会。而贵州省环保部门将信用修复用之于环保黑名单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予以信用修复,应该说是个微创新,它不仅赋予环保黑名单管理新内涵,而且会使管理更有成效。
众所周知,推出环保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等,这些举措尽管很有效,但终究,这些都只是手段而非目的。管理之道重在解决问题,不是一“黑”了之,更不是以把相关单位和经营者一棍子打死为能事。否则,既不利解决问题,也会让人产生破罐子破摔、或者死猪不怕开水烫等抵触情绪,使问题扩大化。一时犯错在所难免,偶尔失信也并不可怕。只要能够悔过自新,积极纠正失信行为,就应根据情况,及时为他们进行信用修复,这才是科学合理的做法。
同时可以相信,经过了这一系列“境遇”后,当事者也势必倍加珍惜失而复得的信用,进而痛改前非,好自为之。这才是环保黑名单管理所应达到的目的和效果,其用“信”良苦,值得各地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