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教协文〔2017〕17号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企业会员:
2017年3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连维良副主任主持召开部分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并听取各协会商会的汇报,就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在本次会议上被列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典型。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加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自身建设,提升会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全面推进教育装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协会正式发布《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诚信自律承诺书》(见附件1)和《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要求,企业诚信更是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因此,协会要求所有企业会员均应签署《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诚信承诺书》。为方便办理,自通知发布日起,新申请入会的企业,须签署《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诚信承诺书》后方可领取会员证,老会员签署《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诚信承诺书》工作可在换发2018年度会员证时一并进行。
联系人:夏志远,010-59893192,18513426683
附件:1.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诚信自律承诺书
2.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企业诚信承诺书
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
为了切实加强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教育装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本协会郑重承诺:
第一条 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条 坚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实守信,积极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第三条 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向会员收取会费并开具会费收据。协会商会向会员提供相关服务,应遵循自愿原则收取合理费用,收费标准按章程规定的程序确定。
第五条 及时向社会公开登记事项、章程、组织机构、接受捐赠、信用承诺、政府转移或委托事项、可提供服务事项及运行情况等信息。
第六条 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机构,建立健全协会决策机制、运行机制,以及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服务的自律机制。
第七条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批评,抵制和纠正不正之风。
承诺单位名称: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
2017年5月23日
附件2
为促进中国教育装备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企业自律,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营造良好信用环境,本企业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二、遵守财务制度和税务制度,依法及时纳税。
三、加强质量管理,保证产品和服务质量,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三无”产品,不虚假宣传,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五、树立环保意识,遵守环保法规。
六、加强合同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依法解决合同纠纷。
七、以人为本,善待员工,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缴纳社保,保证员工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
八、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
九、积极参与本行业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十、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已认真阅读上述承诺,并向本企业员工进行宣传教育,依法履行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和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的联合惩戒。
承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