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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三问”
2017-08-21 08:53:54 来源:鲁南在线

2017年以来,多省份出台加强政务诚信和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的相关文件,一些地区提出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探索公务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公务员的诚信档案要记录哪些内容?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如何惩戒?公众能否参与评价监督?

公务员的诚信档案要记录哪些内容?笔者认为,公务员的诚信档案要包括公务员个人档案登记情况、个人事项报告查核情况、廉政记录情况、遵守规定和承诺践诺情况、年度考核结果情况、违纪违法情况等,同时也要将公务员八小时内外的生活纳入,全程记录公务员个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各种良好表现和不良表现,包括八小时内外、工作场所和非工作场所、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表现。

公务员的“失信”行为如何惩戒?笔者认为,公务员“失信”的惩戒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来决定。造成一般影响的,要求其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造成较重影响的,不仅要求其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整改,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而且还要予以公开通报,接受群众的监督;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上述惩戒基础上,对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若有必要,并收集证据移送司法机关。

公众能否参与评价监督?笔者认为,群众是评价监督中的主力军。“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直是我们党践行的工作方式方法,平时的工作是如此,在公务员诚信档案工作中更是如此。公务员诚信档案建设,不仅需要我们公务员自身提高诚信意识,时刻做到遵纪守法,而且还需要我们广大群众的力量,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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