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六合法院大厂法庭审理一起涉嫌拒绝执行判决罪的案件,被告人唐某受审后,法庭当庭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旁听席的第一排和第二排坐着15名特殊的旁听人员,休庭期间,有的要求打电话让家人送钱来,有的托着下巴陷入“沉思”。
南京六合法院大厂法庭抓来15名“老赖”旁听“老赖判刑”,笔者以为这一招有一石三鸟之功效。
首先,彰显了法律尊严,伸张了社会正义,顺应了民心民意。它再次告诫那些拒绝执行判决的“老赖”分子,国家法律不容践踏、社会正义不容挑战,民心民意不容违背。再次说明在法治社会,每个公民都必须遵守法律,任何践踏国家法律、破坏社会秩序,侵害他人生命、财产权益的行为都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像被告人唐某那样的“老赖”,主观上有故意拖延履行债务的恶意,客观上拒不履行到期债务,其行为逾越了道德底线,触碰了法律红线,债主对他们恨得牙痒痒,但这些“老赖”“打不死,吃不掉”,有时债主即便胜了官司也拿不到钱。长此以往,善良的老百姓就会对政府部门产生不信任的感觉,执法机关的威严也荡然无存。
其次,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让违法者付出了应有的代价。长期以来,在民商领域中的有一些债务人,其拥有偿还到期债务的能力,但是基于某种原因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债务。他们开豪车,住豪宅,过着花天酒地的奢华生活,到头来借钱给人的成了孙子,差人钱财的成了爷爷,这样的伦理颠倒只有靠法律手段重新纠正过来。“老赖”唐某被判刑,并不意味着债务从此一笔勾销,法院还会通过其他强制手段为债权人挽回损失。
再次,震慑了在场“老赖”,让他们受到一次法治洗礼。庭审结果告诉在场的15名“老赖”,如果继续拒不还钱,唐某的今天就是他们的明天。报道中说,旁听席上的“老赖”们在休庭期间,有的要求打电话让家人送钱来,有的托着下巴陷入“沉思”。在法庭对唐某宣判结束后,这些旁听的“老赖”仍不能履行执行款的,法官向他们一一宣读拘留决定书,押往看守所。原先有“老赖”天真地认为自己不偷不抢,欠人钱财,千年不赖,万年不还,法院能奈我几何?现在才知道拒不执行本身就是一种犯罪行为,以后如再把法院的判决不当一回事肯定不行了。从这个意义上说,让“老赖”旁听“老赖判刑”是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老赖”现象的存在,说明我们国家诚信体系尚不够健全,只有重拳打击“老赖”,并逐步完善国家诚信体系,让“老赖”进入失信黑名单并使之寸步难行,才能构建真正的诚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