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假的商家,固然无良可无良的又何止是商家明明不是学生了,却要谎称自己是学生,以便为自己赢取不正当的利益明明不是在校大学生,却要借着这样的身份,以期享受到火车票,景点门票的打折服务。为了这点蝇头小利,却要昧着自己的良心。那试问,做人的底线哪去了?社会公德心哪去了?没有需求,便没有市场。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做一个堂堂正正的人,坚守自己内心的净土,为我们的社会营造一个良序的环境,让我们的良知在小利的诱惑觉醒!
假学生证生意“火爆”,凸显相关法律的缺失,管理遭遇的尴尬买卖使用假学生证,不仅是涉嫌违法,而且涉嫌诈骗,是对共同利益的侵占,资源的掠夺治理买卖伪造的学生证,应当从源头和流通环节予以下手,即公安机关,工商管理部门等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加强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严厉处理,对于制造假学生证的犯罪应严厉制裁,彻底铲除制造假学生证的土壤。
对此仍需各部门合力共为,首先公安部门在深挖制假源头的同时,还应持续加大打击及惩罚力度其次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起完成的高校学生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共享,使其他相关部门对学生信息进行比对时有据可循。最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还应联合铁路,景区等部门处所,将购票过程中发现的持假者,纳入本系统的诚信“黑名单”,进而纳入公民征信记录体系,影响个人信用评价,让其付出因小失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