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拨打的机主因赖账不还,已被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谨慎交往,并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是湖北省黄石中级人民法院从7月17日开始,为首批12名“老赖”定制的专属个性彩铃。
这则围猎“老赖”的新闻,让人耳目一新,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第二天,就有“老赖”架不住舆论压力,主动还了钱。当然,法院随即也取消了专属个性彩铃。
近年来,各级法院加大了对“老赖”围剿的力度,把“老赖”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公布在网络等公共媒体上,并印刷成通告广泛张贴到社区、街道、乡镇、村委会公告栏。
不仅公之于众,还限制消费行为,限制其购买飞机票,以及列车软卧,高铁和动车一等座以上车票;拒绝申请贷款……围猎的手段丰富多彩,创新的办法层出不穷,社会影响大,实际效果好。但是,“老赖”并未因此而绝迹。一方面,说明某些“老赖”实在太无赖,再就是,打击的力度和手段还不够“致命”。面对无赖,如果我们一脸无奈,那是无能;如果再一脸无辜,则是失职!不断创新围猎手段,加大打击的有效性和“致命”程度,同时,多举并用,让无赖无奈,这才是能力,更是责任。
让“老赖”无处遁形,离不开良好守信的社会环境。一定程度上说,“老赖”难以绝迹,跟我们的社会氛围也有一定的关系。
如果假冒伪劣、坑蒙拐骗、缺斤少两等“小赖”和“微赖”到处都是,那么,“老赖”在心理上就不会孤立,甚至不觉得失信耍赖是一件丢人的事情。那样,有的“老赖”就会变成“无赖”。实事求是地说,我们对“小赖”有点视而不见,见怪不怪。如此放任,或许“小赖”明天就成了新的“老赖”。
我们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部门,大多是守信的。但也要看到,这方面的问题也是不少的,甚至是严重的。7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连维良指出,包括一些地方政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村居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全国被列入“老赖”名单的达5000多家!尽管名单上大多是县级以下政府及其部门或基层社会组织,但暴露出政府机构对信用缺乏重视的形势十分严峻。要看到,这样的行政氛围,也是“老赖”不绝的一个社会因素。
信用社会建设,打击和批评不守信者,是一个方面。有人说得好,要让“看不见”“摸不着”的个人信用,逐步地、更多地“变现”。社会为守信者提供更多的“待遇”和“福利”,这本身就是一种导向,必将激励更多的人崇尚守信。
大数据时代,从理论上说,是可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的。把个人的每一项经济行为,都整合到一个平台上,自动生成为个人的信用积分,守信加分,失信减分,积分越高,个人的信用度则越好,反之,则不然。如此,以数据识别人、认识人、分析人,势必可以极大地提高信用社会建设的速度、精度、广度和深度。这方面的工作,是值得开掘和投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