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网络安全法规定:网络运营者为用户办理网络接入、域名注册服务,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即时通讯等服务,应当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对不予提供者,网络运营者不得为其提供相关服务。
网络安全法“亮剑”,终结了充斥着马甲造谣,批量刷单,黑粉黑手,花样诈骗的“裸奔上网时代”。同时,随着法律进一步扩大实名制的范围,将更多的上网“带着镣铐舞蹈”,通过给虚拟空间“洗澡”,让谣言发布者“管好舌头”,让安全、诚信的“清爽”成为主场。
一方面, “铁面无私”扫除不良信息。对于肆无忌惮,语言暴力的横行,实名制的问世恰是对社会行为的良好制约和规范。尤其是,网络直播、共享单车等新兴平台纷纷出台的“黑名单”制度,借力用户实名制,让违规者为种种违法违规和不诚信行为“买单”。闻者足戒!
另一方面,“技术+监管”织密个人信息“保护网”。网络安全法出重拳,下猛药,规定研者慎之、泄者惩之、用者规之。一是“被动泄露”,追责到底,让大家马虎不得;二是“主动泄露”,严打“内鬼”,绝不手软;三是合法、正当、必要使用,规避泄漏风险。可谓“围追堵截”面面俱到,不留“死角”。显然将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数据安全提到了国家最高层面,为实名制减少后顾之忧。
始不垂翅,终能奋翼。互联网也不是法外之地。乌烟瘴气是病,得根治。当然,许多规则还有待细化和创新,配套措施也已经在路上。但可以肯定的是,全面的网络实名给安全上网“穿上盔甲”,必将助推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