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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第八批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17-05-04 13:40:44 来源:中国消防协会

中消协[2017]32号

各有关单位会员: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的要求,经商务部信用办批准,我会从2010年起正式启动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目前已有七批共362余家企业被评为A级以上信用企业。该项工作有力地促进了消防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部分地区及有关机构在招投标等工作中已开始采用消防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为进一步做好消防产品的质量监督工作,自2014年起,消防企业信用等级的评价结果,作为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进行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认证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按工作计划,我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国消防行业开展第八批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参评申报企业条件:

1、消防行业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并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消防协会单位会员(未入会企业须先办理入会手续),并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4、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企业。

5、已参加过行业信用等级评价但原证书已不在有效期内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受理及申报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6月15日;

提交资料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

公示发布时间:2017年10月初公示初评结果;2017年11月公布最终评价结果,向信评企业颁发牌匾、证书并进行宣传推介。

三、申报程序

1、企业在中国消防协会网站“信用等级评价”栏目下载并填写本文件所附《中国消防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初评申报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填写《意向书》,加盖单位公章,发至信箱fireexpo@cfpa.cn。

2、我会在收到初评申报意向书后进行会员资格审核,企业申报资格审核通过后,相关人员会在三天内向申报企业发送《消防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3、企业按要求填写《消防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用A4 纸打印审核后的申报书并附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送至我会信评部。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会将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依据企业信息资料开展征信调查并依据消防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指标进行系统评价、综合分析,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协会信评委对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提交的初评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中国消防协会网、中国市场秩序网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备案通过后的企业信用信息纳入“商务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协会向参评企业发送《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牌和证书,并在中国消防协会网、商务部中国市场秩序网(网址:www.12312.gov.cn)等媒体进行公布。同时,获信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六、评价费用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我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依规收取初评评审费3000元(开户名称: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帐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联系人:武伟;电话:010-67801645)。请参评企业直接汇款至我会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的账户。在收到企业汇款及申报材料后,即进入对企业的信用等级评价程序。

七、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消防协会信评部

联系人:付东风、王景瑜

电 话:010-87792278;010-87789262

传 真:010-87789785

网址:www.cfpa.cn

电子信箱:fireexpo@cfpa.cn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


附件:

关于开展2017年第八批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国消防协会行业信用评价初评申报意向书》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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