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水建管〔2015〕377号)和商务部、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我会组织了2016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供货单位)的信用评价工作,现确认1371家会员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名单见附件),有效期限自2016年12月30日至2019年12月29日,现予以公布。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2016年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施工、监理、招标代理、质量检测、供货单位)信用评价等级结果公告.docx
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2017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