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企业及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员企业:
为规范信息通信行业信用秩序和竞争环境,树立行业诚信经营理念,强化会员企业的诚信意识,增强企业在国际和国内的竞争力,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经商务部、国资委批准在信息通信行业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民政部 中央编办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工商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民发〔2014〕225号)及商务部信用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意见》(商信用字〔2015〕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将开展2016年第二批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企业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参评企业范围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及各省、区、市通信行业(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二)申报条件
参评企业须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参与社会信用评价的企业要求未参加过商务部国资委授权其他行业协会、商会开展的信用评价活动或者虽参加过但原证书已经不在有效期内。
二、报名时间
2016年第二批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5日。
三、其他
(一)若了解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开展信息通信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评定程序、指标体系以及推广与应用情况等,请登录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评价专题网站(www.ccace.org.cn)进行了解。
(二)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信用评价办公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 涛,010-68209059,13810392949;
陈颜芹,010-68209059,18601109311;
传真:010-68209059;
邮箱:xinyong@ccace.org.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15层1511室(工信部办公区)
邮编:100846
中国通信企业协会
201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