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消协字[2013]7号
消防行业各企业单位:
根据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有关文件精神,我会从2010年起正式启动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目前已有137家企业被评为A级以上信用企业,有力地促进了消防行业信用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遵照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行业信用建设,加强行业自律的要求,我会决定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在全国消防行业开展2013年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消防行业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并处于持续经营状态。
3、中国消防协会单位会员(未入会企业须先办理入会手续),并自觉履行会员义务,按时缴纳会费。
4、未参加过其他行业协会、商会信用等级评价活动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4月30日为企业申报时间,2013年8月底前公示初评结果;2013年10月底前公布最终评价结果,颁发牌匾、证书并进行宣传推介。
三、申报程序
1、下载并填写申报表
进入中国消防协会网(http://www.cfpa.cn)首页“信用建设”专栏,按照“专栏”中有关申请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的要求,下载并填写《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发至指定信箱:xjb@cfpa.cn。
2、提交《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表》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证明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后与加盖公章的《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至企业所在省、市、自治区消防协会,遇有特殊情况亦可直接邮寄至协会信评部。
3、申报资格审核
各省消防协会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资格和真实性审核,并签署意见,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评价程序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会将继续委托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开展征信调查并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撰写《企业信用等级初评报告》。协会信评委对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提交的初评报告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中国消防网、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批准后,即向参评企业发送《中国消防协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牌和证书,并在中国消防协会网、商务部“中国反商业欺诈网(中国市场秩序网,网址:www.12312.gov.cn)”和《中国商务年鉴》上公布。获信企业,可以在企业宣传材料、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等方面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六、评价费用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为广大会员服务,我会开展信用等级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仅由第三方评价机构依规收取初评费,请直接汇往第三方账户。
第三方评价机构开户名称:北京国富泰企业征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支行
帐号:0200 0590 0902 4511 825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消防协会信评部
联 系 人:汤宗礼、张 璎、江 涌
电 话:010-87789257
传 真:010-87789257
电子邮箱:xjb@cfpa.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华威西里甲19号201室
邮 编:100021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