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按照商务部、国资委关于开展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国商业联合会开展了商业服务行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如对受评企业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向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信用工作委员会投诉举报。
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信用工作委员会 二○○八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