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软件行业协会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国资委行业协会联系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批行业信用评价试点单位名单的通知》(商信用字[2008]1号)等文件精神,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的指导下,本着“自愿、诚信、公正、科学、严格”的原则,并按照《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首批16家软件企业进行了信用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公示期为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参评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有何意见及建议,请与中国软件行业协会联系。
联系人: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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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软件行业协会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日